慶富聯貸補破網 決落實三方合約

鄭羿菲 2017/11/26 18:34 點閱 7132 次
慶富獵雷艦案重傷聯貸融資體制,財政部、金管會推動「三方合約」欲彌補機制漏洞。(photo by wikimedia)
慶富獵雷艦案重傷聯貸融資體制,財政部、金管會推動「三方合約」欲彌補機制漏洞。(photo by wikimedia)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針對行政院所指慶富獵雷艦聯貸案相關疏失,財政部、金管會送至立法院的專案報告書中指出,未來將落實採購機關、銀行與廠商之間的「三方合約」,明定彼此採購或貸款應注意事項,包括得標廠商於融資銀行設立專戶等,並加強交易買賣合約、發票及運送等相關單據查證,以證明交易真實性。

社會各界追查慶富造船公司弊案不遺餘力,立法院也將在27日安排財政部、金管會專案報告檢討措施,兩部會送達立法院的報告書中載明,行政院所指銀行團5大缺失,包括未確實評估資金缺口及還款能力、未確認能否如期增資、未確實評估造艦履約能力及貸放後追蹤、未確認採購供應商有否依據國防部採購規定、撥款前未查證相關交易真實性。

聯貸損失近149億元

財政部指出,若慶富造艦合約不再繼續進行,預估獵雷艦專案損失約127.95億元,加上慶富其餘的自貸案、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聯貸案,與慶富集團其他事業授信案,「預估總損失約148.97億元」;在相關懲處部分,已於3日撤職第一銀行前董事長蔡慶年、24日解任合作金庫前董事長廖燦昌,及中小企銀前董事長朱潤逢等人之職務。

「為避免類似聯貸疏失再度發生,財政部近期將邀集公股銀行強化公股管理、聯貸案徵授信評估機制、貸後管理等進行檢討改善。」財政部表示,未來也會配合金管會研議建立「三方合約」機制,將聯貸控管的機制更健全。

推三方合約防弊

從金管會的報告書中指出,三方合約是指針對重大的政府採購案,如果涉及銀行融資,除了現行採購機關與廠商的「採購合約」,與銀行與廠商的「貸款合約」外,得由政府採購機關、銀行及得標的廠商建立三方合約機制,並明定彼此採購或貸款應注意事項,包括得標廠商於融資銀行設立專戶、契約價金入帳款項由銀行進行專戶管理、得標廠商須以指定用途的支出憑證向銀行請款等。

由於慶富涉嫌與人頭公司交易、掏空公司資產,金管會表示,未來將加強授信戶上下游產業、銀行同業之間的照會機制交互勾稽,如涉及授信戶與第三方的交易,需索取買賣合約、發票及運送等相關單據,以查證其交易的真實性。

解約關鍵在銀行團

慶富承造獵雷艦案能否繼續承造,相關細節一環扣一環,關鍵將在銀行團28日是否要給與慶富「還款保證金展延」,若慶富提不出還款保證金,而銀行團同意展延,海軍與慶富之間仍舊必須照著「合約」走;若銀行團不給予展延,國軍則可在10天內要求慶富提出保證金,若慶富交不出保證金,則國軍就可啟動解約程序。

另外,在慶富案之外,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副總局長謝慶欽26日表示,慶富承造的第14艘巡防艇已逾期90天,海巡署將以書面通知慶富解除契約、沒收各項保證金並向慶富求償12億元,也將慶富刊登為不良廠商;而已交船的13艘巡防艇之後續保固,及未交船的15艘巡防艇承造,將另行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