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雷艦懲處18人 層級擴至3上將

譚有勝 2017/11/22 18:00 點閱 6812 次
陳中吉表示,國防部懲處人員共有18人,其中層級更擴及上將。(photo by 醒報資料庫)
陳中吉表示,國防部懲處人員共有18人,其中層級更擴及上將。(photo by 醒報資料庫)

【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獵雷艦懲處名單22日公佈,國防部懲處人員共有18人,其中層級更擴及上將,包括參謀總長李喜明(時任海軍司令)、國防部副部長蒲澤春(時任海軍副司令)和海軍司令黃曙光等3位現役上將記過或申誡,跌破了眾人的眼鏡。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強調,國防部是依據4個階段,包括招標前階段、招標文件規範、評選作業、履約管理等程序疏失而作出的裁決。

馮:懲處為難

馮世寬稍早在立法院備詢時,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詢問,他是否會在今天公佈懲處名單?馮世寬誠惶誠恐回應,今天下午他會做最後決定,懲處層級可能上至司令。國民黨立委呂玉玲則強調,懲處一定要釐清真相再列出人選,千萬不要為了設停損點而懲處。

陳中吉下午公佈懲處名單時表示,經國防部專案小組自2日起,針對「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列5大缺失,區分「招標前階段」、「招標文件規範」、「評選作業」及「履約管理」等4階段14項採購過程執行不當,全案經逐項檢討國防部、軍備局、國防採購室及海軍司令部人員違失責任,計前海軍司令陳永康等18人分別核予「申誡乙次」到「記過兩次」不等處分。其中,記過2次的有1位現役上校;記過1次的有8人,包括上將蒲澤春;記申誡2次的有9人,包括李喜明和黃曙光。

國防部:沒有不公處分

針對外界質疑國防部遲遲不公佈開記者會是否受到上層的壓力?發言人陳中吉澄清說,他們並沒有被迫開記者會,而是需要時間準備記者會的程序,才延遲召開。

然而,有媒體質疑李嘉明、黃曙光等位階較高的軍官「申誡2次」,位階較低的則「記過」是否有不公之處?總督察室督察長莊惠安澄清說,獵雷艦案的處分都是按照每個人任職期間採購的違失,參與的程度而作出的裁決,並沒有因高低階之分而作出不公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