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與AI競爭 得先想清楚 (居隱)

居隱 / 社工師 2017/11/07 18:05 點閱 918 次
現代民眾有很多方式,可不付錢輕鬆欣賞文創作品,像是不合法的下載電影、音樂。(photo by pixabay) (2)
現代民眾有很多方式,可不付錢輕鬆欣賞文創作品,像是不合法的下載電影、音樂。(photo by pixabay) (2)

台灣資訊科技前輩李開復認為,AI(人工智慧)現在雖沒辦法做到感性自由創造,未來AI時代是藝術及文化創作者的時代,會出現更多藝術家、設計師、詩人、歌唱家、演員。

但如怕AI競爭而想從事文創工作,建議先想清楚,原因很簡單:

一、獲利模式是關鍵:只要從事文創工作,不管是誰,初期須投入大量心力、時間,積極練習提升能力,但過程獲利偏低;如不夠有名、作品太冷門,較難吸引民眾注意,不易得到穩定且能養家收入。

加上現代民眾有很多方式,可不付錢輕鬆欣賞文創作品,影響獲利模式,像是不合法的下載電影、音樂,及合法的逛部落格閱讀圖文作品,或直接到圖書館借書、音樂專輯、電影光碟片。

結果連帶拉低電影公司、音樂公司、出版業者、媒體的營收,更影響培養新人意願;且不少報社以營收有限理由不給稿費,很多媒體直接引用網路作品不付錢,造成文創工作者投入心力,卻沒得到適當回報覺得很虧,影響繼續從事文創工作。

二、市場法則很重要:重要的是資訊科技發展,只要有心,都可輕鬆從事文創工作,擴大供需失衡,連帶壓縮文創工作者議價空間,畢竟部分文創工作者只求發表機會,再差的條件也搶著要。

因此如真想從事文創工作,建議採用複合式職涯,並善用市場法則,透過提供有價值的資訊服務開發收入,也參考圖文工作前輩建議,精確設定目標讀者、積極開發投稿管道、找出有效率製作及調度作品方式,提升過稿力帶動收入成長。

所以在AI時代從事文創工作,要比AI聰明面對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