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蛇業務、撫卹爭議 立委批四不像

楊蕓 2017/11/01 15:11 點閱 10659 次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右)痛批行政院訂出的原則「四不像」內政部長葉俊榮(左)強調,會盡力爭取消防員權益。(photo by 立法原直播截圖)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右)痛批行政院訂出的原則「四不像」內政部長葉俊榮(左)強調,會盡力爭取消防員權益。(photo by 立法原直播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消防員是否負責捕蜂抓蛇的爭議持續延燒。行政院公布拍板蜂蛇業務6大原則,1日卻遭立委批評「四不像」,與內政部承諾要「回歸農政」背道而馳。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表示,以危急與否判定責任歸屬,接報案電話卻仍是119負責,「難道是要消防員做到死嗎?」國民黨立委黃昭順也指出撫卹原則與消防法牴觸,對此內政部長葉俊榮強調,會盡力爭取消防員權益。

行政院拍板的6項原則包括,一、仍由現行119及1999通報系統受理及全程管控。二、民眾通報蜂蛇出沒及夜間10點後之緊急勤務,由消防單位受理執行,以免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三、其他處理保育類動物及較不具威脅之捕蜂等一般勤務,由農政單位負責。

四、對於參與捕蜂捉蛇緊急勤務的消防人員,強化教育訓練及裝備。五、消防人員因執行排除蜂蛇出沒之緊急勤務肇致傷害等,皆視為因公出勤,應予合理補償與撫卹。六、消防業務屬地方自治事項,請各地方政府、消防、農政單位共同合作。

遭批「四不像」

徐永明失望表示,「內政部才承諾2年內要回歸農政,現在又跳票,難道是要消防員捕蜂抓蛇做到死嗎?」徐永明說,緊急的給消防隊處理,不具威脅的歸給農政單位,如何判定是否危急?且負責接報案電話的也是119,「內政部要不要乾脆修法把蜂蛇業務納入消防法?」

黃昭順進一步提到,在原則的第5項中,對於消防員執行蜂蛇勤務致傷害時,皆視為「因公出勤」,給予合理補償和撫卹。她指出,過去發生有消防員因處理蜂蛇業務死亡案例,銓敘部卻無法給予撫卹,原因在於蜂蛇業務不在消防法規範的業務範圍內,因此無法認定是「因公殉職」。

死亡、殉職怎認定?

她強調,「因公死亡」與「因公殉職」兩者差很大,行政院的決議是否違反消防法而給予撫卹?也不同意捕蜂捉蛇列入消防法,否則會加重消防員負擔。對此,部長表示,過去有些案例是銓敘部認定「因公死亡」,但消防署的認定是「因公殉職」,內政部會盡力與銓敘部討論、爭取消防員權益。

葉俊榮則表示,「行政院訂出的6大方向還有努力的空間,針對消防同仁的權益與強化訓練內涵,將責成消防署推動。」他強調,在滿足民眾需求的前提下,無論捕蜂還是抓蛇,大方向是朝專業方向來推動,而消防員在通報機制及夜間時段處理上,都有相當的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