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全民買單? 立委倡自費檢驗

鄭羿菲 2017/11/01 17:15 點閱 9975 次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主張,酒駕檢測等成本應由酒駕者負擔,不應以納稅人的稅金支出。(photo by rebcenter-moscow on pixabay)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主張,酒駕檢測等成本應由酒駕者負擔,不應以納稅人的稅金支出。(photo by rebcenter-moscow on pixabay)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每年酒駕違規都超過10萬件,民進黨立委張宏陸1日在立法院主張,「台灣應比照美國除開酒駕罰單外,也要自付檢測成本。」警政署長陳家欽認同說,「從法制面加強懲罰力道可以討論。」而近期交通部曾主張比照日本「連坐」裁罰、金管會也將提高酒駕者強制車險費用,每次累加3600元。

近3年酒駕傷亡1.9萬件

酒駕事件長年超過10萬件以上,無法有效嚇阻酒駕行為,根據警政署統計資料,2014年取締酒駕違規11.5萬件、移送法辦近6.8萬件;2015年取締10.7萬件,法辦6.5萬件;2016年違規10.5萬件、法辦6.3萬件,傷亡總人數7095人(死亡102人);而根據交通部統計,近3年酒駕傷亡事故1.9萬件,造成413人死亡、2.4人受傷。

「對守法的民眾來說,繳稅讓酒駕者檢驗是非常不公平的事。」張宏陸1日在立法院表示,當酒駕者拒測需要以抽血等方式檢測血液中的酒精濃度時,各縣市付費方式不一,如桃園市、台南市是要受測者自行負擔成本,而其他直轄市則編列預算,酒駕數字這麼高,除了民眾抱持僥倖心理外,酒駕要付出的成本也過低。

美國酒駕自費成本

張宏陸舉例說,在美國有酒駕成本回收計畫,也就是酒駕除了收到罰單外,還會收到所有檢測成本的帳單,署長認為台灣是否應該朝此方向推動?陳家欽說,「法制面加強懲罰可以討論,個人認同自費檢驗的角度。」減少酒駕除了要宣導民眾不要酒駕外,部分民眾抱持僥倖心理必須靠警方取締,才能達到嚇阻效果,目前法規上規定各縣市要編列預算檢測,各縣市政府做法不一的情況,將會行文要求更正。

觀察其他部會,也都墊高酒駕行為的成本,金管會在9月底預告,為了反映合理的強制車險酒駕理賠成本,酒駕加費固定金額將由現行的2100元提高到3600元,且累犯以倍數計算,不設上限,如前1年酒駕2次,則加費7200元,從2018年3月開始實施。

研擬日本連坐

交通部長賀陳旦在5月參加「酒前酒後不開車 『愛』安全回家」記者會也表示,每個月酒駕件數幾乎是1個月就有1萬件,且其中4成還都是酒駕累犯,立委也多次要求應提高罰則,目前正在研修法條,除了要加重酒駕罰則外,日本採用連坐法約束也可參考,包括乘坐者、賣酒給駕駛者等人,日本6、7年前通過酒駕連坐法後,實施效果非常好,和台灣450人就有1人酒駕相差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