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模範公務員 錦上添花?(趙世平)

趙世平 / 文字工作者 2017/10/22 15:03 點閱 717 次
被評選為模範公務員者之官等高低分布,與公務員總人數官等高低實際分配狀況間出現極大落差。(photo by pixabay)
被評選為模範公務員者之官等高低分布,與公務員總人數官等高低實際分配狀況間出現極大落差。(photo by pixabay)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和各級政府部會每年舉行選拔模範公務員活動,從全國卅餘萬名公務員中,選出四百多位模範公務員接受表揚,但根據不久前考試院銓敘部公布的「各政府機關選拔模範公務人員登記備查辦理情形」指出,此次選拔評鑑結果,暴露幾個值得檢討的現象:譬如獲表揚者男多於女、官等高者比官等低者多,主管職者比非主管職者多。官僚體系在落實「代表性」與「回應性」方面仍待努力。

得獎人男多於女

首先,根據政府統計數據指出,目前我國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公務員中,男性佔總人數將近五成八;女性佔總數四成二。近年來通過國家考試晉用的女性公務員比率雖逐年攀升,某些機關或職系人事生態更呈現陰盛陽衰局面,但僅就今年中央政府所屬機關選出的模範公務員性別比例論,男性竟超過六成三,女性僅三成六強;地方政府暨所屬機關選出的模範公務員,男性比例同樣超過六成一 ,女性不到四成,都與男性及女性公務員所占人數實際比例有差距。

雖然政府強調要落實兩性平權,落實代表性並回應多元化的社會公眾期待,但從模範公務員選拔結果看,執行層面仍有努力的空間。

主管多於非主管

其次,被評選為模範公務員者之官等高低分布,與公務員總人數官等高低實際分配狀況間出現極大落差。僅就中央政府各部會暨所屬機關獲選為模範公務員者數量觀察,簡任官和相當於簡任官者比例高達近四成 ;薦任官與相當薦任官占五成八。只有薦任級模範公務員獲表揚比例 接近該官等人數實際比例。

獲頒模範公務員的簡任級公務員占中央政府部會機關獲表揚總人數百分比,遠較簡任官人數實際百分比多了近四倍;反觀中央部會暨所屬機關委任級公務員總人數,占全部中央政府部會暨所屬機關公務員的兩成八以上,可是獲得表揚的中央政府機關模範公務員中,委任官竟只佔中央部會級公務員獲表揚者總人數的百分之一強,比例差距過分懸殊,有肥大官、瘦小吏之嫌。

宜有不同評鑑標準

第三,若以職務區分,由中央部會暨所屬機關選拔的模範公務員中,擔任主管者比例超過六成;地方政府機關選出的模範公務員,擔任主管者比例更將近七成,均明顯偏向主管級官員,顯失公平。

曾主修公共行政的筆者拙見以為,簡任官、薦任官、委任官,其所負責任輕重與職位屬性、工作內容因官等高低而不同,是以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和中央政府各部會、各縣市地方政府,對於選拔模範公務員一事,宜針對不同官等而有不同的評鑑標準。

此外,更宜兼顧性別、職務屬性及機關員額配置狀況等關鍵指標,避免被表揚對象過度集中於中高階官員、單一性別或主管,宜共同研議獲選模範公務員者之合理分配比例,方可履踐「獎由下起」大前提,落實激勵為民服務工作第一線公僕核心價值。否則政府行政效率難以提升,政府再造與行政革新等口號將只是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