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將修法 董氏贊同卻有意見

林晏如 2017/10/10 14:19 點閱 12962 次
政府版本的修正草案已是最低限度,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呼籲行政院應盡速將法案推進立法院審查。(photo by google)
政府版本的修正草案已是最低限度,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呼籲行政院應盡速將法案推進立法院審查。(photo by google)

【台灣醒報記者林晏如台北報導】針對行政院2日透過副發言人張秀禎表示近日將修正《菸害防制法》,包含加強電子菸管制,禁止製造、輸入、販賣、廣告與場所內吸食,且將吸電子菸列為吸菸行為。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受訪時表示肯定,並呼籲政府應儘速將法案推進立法院審查。

修法前難管電子菸

自《菸害防制法》2007年6月15日通過後,台灣已經超過10年沒修法。林清麗受訪時表示:「我們很肯定政府部門從不修法到願意修法的態度,但是政府上任一年半來,進度卻相當緩慢。」她說,法案通過與否真正的戰場在立法院,希望執政黨可以扛起責任,盡快推動修法。

國健署健康教育及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受訪時說,政府方面也盡力透過《菸害防制法》第14條「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的函釋來管制電子菸。

罰額太低了

針對羅素英表示,政府去年共稽查出電子菸品233件,罰款總額達158萬元。林清麗回應說:「對於每年在台灣營業額達1800億的菸商來說,這樣算下來平均一件的罰額太低了。」

羅素英表示,如檢測出電子菸含有尼古丁,或廠商宣稱能幫助戒菸、減少煙癮等誇大不實廣告,目前是用《藥事法》裁處。她也指出,因為法令尚未修正,裁處時仍感到心有餘而力不足,例如未能找到商家賣出的證據,很難以現行法令去稽查。

去年國健署的民意調查顯示,有9成民眾希望電子菸可以加強管理,有7成3的民眾希望可以全面禁止。羅素英認為除了應加強宣導相關知識外,民意與各界更盼法案順利修正,讓政府單位能依法去落實稽查,保護兒少健康,全面防治電子菸的危害。

吸菸室等於毒氣室

《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簡稱FCTC)是世界衛生組織的第一個國際公約,內容包括無菸環境、禁止廣告促銷、大幅警示圖文、戒菸資源整合、菸價、菸害宣導活動,歐盟依據上述項目訂定評分標準。目前台灣政府版本的修正草案允許設置「室內吸菸室」,因此在無菸環境項目只拿了15分。

全球已有47個國家及地區實施包含酒吧、夜店在內的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台灣合格設置的吸菸室共43間,號稱是國際最高規範,要求須獨立空調、獨立隔間、負壓設置、平行移動的自動門、每小時需提供吸菸室體積十倍以上的新鮮空氣等等。

但民間團體實測發現,「購物中心的吸菸室」,其PM2.5可高達888微克,是環保署公布空污紫爆71微克的12.5倍,而另一間「五星級飯店的吸菸室」,其PM2.5則超出空污紫爆4倍。所謂的「吸菸室」根本就是「毒氣室」。

政府版為最底線

依此評比,現行《菸害防制法》只有59分,政府版本的修法草案完成後,依歐盟標準也只算62分,如依民間團體最基本需求、預防青少年吸菸的版本則為72分。林清麗表示:「照理說,政府修正版本的條文對菸商不具致命性威脅,即便菸商在各界有不小的影響力,政府也不應如此顧慮。」

林清麗強調政府版本已是最低底線,呼籲行政院盡速將法案推進立法院,讓修正案能被排入議程審查,也盼修正案可以往FCTC更高標準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