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所得分離課稅 誰將受惠? (魏世昌)

魏世昌 / 軟體工程師 2017/09/11 16:48 點閱 736 次
為了千分之一或萬分之一的富豪,動搖最基本的公平課稅、綜合所得稅累進原則,是本末倒置!(photo by pixabay)
為了千分之一或萬分之一的富豪,動搖最基本的公平課稅、綜合所得稅累進原則,是本末倒置!(photo by pixabay)

日前財政部稅改方案出爐,其中爭議最大的莫過於股利所得改採分離課稅,因為此舉讓股利高的富人、大戶享有更高的降稅利益。

有一個數字顯示:國內每年發出7、8千億元的股利所得,超過半數是家戶淨所得在235萬元、適用稅率30%以上者拿走;倘若以比例來看,這些家戶占近600萬報稅家戶的不到2%。

為此,中研院院士朱敬一批評,政府這波稅改要把股利所得與其他綜合所得分離課稅,表面上看似是要解決「內外資不同稅」所引發的資金外逃問題,骨子裡卻可能重擊賦稅制度所要達成的社會公平原則。

朱敬一說,「為了千分之一或萬分之一的富豪,動搖最基本的公平課稅、綜合所得稅累進原則,是本末倒置!」

此外,更令人擔憂的是,政府口口聲聲說,稅改後將能使這幾年大量流出海外的本土資金回流,讓國內的資本市場資金更充沛,有助國內投資,但2009年馬政府為吸引資金回流,也搞過「濟富」稅改,把遺贈稅從50%大降為10%。

結果呢?資金從事實體產業的少,反倒台商返鄉圈地炒房的卻很多,種下年輕人愈來愈買不起房子的後果,也更快速擴大貧富差距。因此,誰能保證不再重蹈馬政府覆轍?

為了解決內、外資課稅不一致引發的「假外資」後遺症,一般而言,也不應得到「股利分離課稅」的結論,有人問,外資的20%股利稅率假使偏低,不能往上調嗎?再者,中研院財經專業的院士王平也反對股利分離課稅的所得稅調整方向,他認為最簡單又公平的方法,是將所得及股利所得合併(可有適當的扣除額),然後再依個人所得稅採取累進課稅。

我國賦稅累進課稅制度精神,是基於降低所得差距,改善所得分配,如今分離課稅的稅改方案,卻背道而馳,讓股利所得者享有比薪資所得者更低的稅率,而政府幫富人、大戶避稅,而掌權者還把此當施政績效,將何以杜悠悠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