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蔡旻豪台北報導】將家中愛犬送動物醫院時要注意了!行政院消保處抽查發現有家動物醫院放置逾期藥品未處理,查核小組當場依法沒收並將開罰3萬至15萬元。消保處從去年底開始抽查18家獸醫診療機構。另外,消保官王德明也呼籲消費者應審慎選擇有明確收費標準的獸醫院避免消費糾紛。
有鑑於寵物對於國人而言,已從單純玩伴躍升為家庭成員之一。消保處從去年12月到今年初為止,抽查18家獸醫院,針對經營管理、廢棄物清理、商業登記等進行查核。10日報告獸醫診療機構查核結果,有2家操作基本設備人員無職照,有1家放置逾期藥劑,有2家未申請動物用藥販售許可證,但截至目前已全部改善合格。
動物防疫組組長彭明興受訪表示,依動物藥品管理法規定,此獸醫院擺放逾期的錠劑類固醇藥品,屬於「劣藥」須沒收並依法裁罰。另外,在動物醫院裡販賣飼料、提供清理服務等屬於商業行為,依商業法規定須進行商業登記。
王德明指出,獸醫院收取費用標準訂定需要明確告知消費者注意事項,如果獸醫師未貼出,恐引起不必要消費糾紛。他解釋,目前動物診療醫藥費昂貴的主因是健保僅保障「人」。
消保官王德明最後呼籲各獸醫院,針頭的一般廢棄物處理方式和醫療處理方式差距非常大,希望醫院能隨時檢視過期藥品,望政府盡快訂定基本設施的明確規範。他表示,雖然不強制獸醫院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但若發生意外,消費者在賠償上會落入求償無門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