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無落日引爭議 政院:最多2期

鄭羿菲 2017/07/06 18:17 點閱 20867 次
行政院表示,前瞻建設在立法過程已明確對外說明為8年,立法院雖拆為4年一期,但特別法從嚴解釋下,絕不會超過8年。(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行政院表示,前瞻建設在立法過程已明確對外說明為8年,立法院雖拆為4年一期,但特別法從嚴解釋下,絕不會超過8年。(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針對朝野協商前瞻特別條例,將8年8400億元拆為兩期4年4200億元,卻無落日條款,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投書媒體指出,「前瞻的有效試用期間並非8年,而是在立法院廢止前永遠有效,未來無論誰執政,都可一直編特別預算!」獨派大老林濁水也痛批朝野協商出了大紕漏,漏了落日條款,以致於計劃得4年4年一直連續下去。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6日表示,「立法過程已明確告知各界為8年,期滿後只會延一次。」

無落日可無限續編?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5日在朝野協商下,正式敲定4年4200億元為一期程,完成一期程後可再編列特別預算,並以4年4200億元為限。但特別條例卻遭學者指出,沒有制定「落日條款」,以致於立院大開政院方便之門,每4年都可編列特別預算,一時間再引起社會熱議。

劉靜怡6日投書媒體指出,整部前瞻特別條例沒有界定本條例施行期間為何,換句話說沒有「落日條款」,有效適用期間「不是8年」而已,而是本條例遭立法院廢止之前「永遠有效」,未來不管誰當執政黨,都可以每4年大方舉債4200億,立法院是送了更多不該送的天上掉下來的禮物給行政院,這根本已經是朝野政黨喬來喬去而創造了嚴重的違憲危機和財政危機。

協商出紕漏非新聞

前國策顧問郝明義在臉書上表示,看到前瞻落日條款的爭議,藍綠間離譜立法,讓前瞻條例成為可以一直4年又4年,不斷提出4200億舉債的超級大錢坑法案,他致電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詢問怎麼會發生這種事,黃說5日在臨時會便提出沒有施行日期的落日條款爭議,但民進黨不回應。郝明義呼籲,「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應出面坦承疏漏,在下次臨時會趕緊修正。」

「朝野協商只想趕快讓前贍過關,現在出了大紕漏。」林濁水也在臉書上指出,漏了落日條款,以致於依法將來計劃得4年4年一直連續下去,只是朝野協商出醜早已經一而再,再而三了,最好笑的是以前曾協商通過「汽車後座應戴安全帽」條文,再不國會改造,廢除總召最愛的協商取代審查的方式,哭笑不得的糗事難免子孫綿延。

立法過程已明說8年

徐國勇6日下午發新聞稿聲明,立法過程中各界已然明白前瞻特別條例是實施8年,後來雖立法院改為4年一期,並規定可以續編另一4年4200億元期程,但法律精神仍是不得超過8年8400億元,前瞻特別條例是特別法,在法理上的解釋必是「從嚴解釋」,因此不會有超過2次期程、一直續編的問題,政院絕不迴避嚴格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