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一片向齊導致哀的氛圍中,一篇爆料的新聞可以讓我們問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為何政府拍不出『看見台灣』」?我想,應該有下面這四個原因:
第一,政府拍片齊導不能主導:在公部門當中,除非齊導是高階官員,不然作什麼事都是受制於人,曾經聽當廣告導演的朋友說,為什麼不想接政府的廣告外包案,因為作了幾次後發現,審查會中有一堆不尊重專業的長官七嘴八舌,最後什麼創意都成為追憶了。
第二,風險誰來承擔?公部門結構中的課責系統不但綿密,也很忌諱闖禍要人來收拾,政商「協力」所摧毀的台灣環境,老天爺已經看了數十年,如果由某一個部會拍出來公佈給大眾,民眾憤怒,其他部會或政務利害關係人會介入施壓,要求不得公佈。
第三,合法比創意重要:齊導作為公務人員,利用公務直升機之便拍攝《看見台灣》的夢想,在成果還沒有展現出來之際,都是遊走法令灰色地帶的冒險行為,還好沒有在外接案賺錢,不然一定以兼職究辦,因公共利益而創造的法制體系,只能防弊而不興利。
第四,政商聯盟的盤據:公共政策的鐵三角(iron triangle)理論,不只是應用在軍火工業,只要政府表面上必須管制企業的外部性問題,政商管制的「被俘擄」(captured)現象,就是政治經濟運作的必然,因此政府弱勢管制者的身分,合法就要視而不見。
民主治理的弔詭之一,就是政商黑勢力可藉選舉進入政府,成為公務體系的「上司」;好似流氓被警察追,但那天選上民意代表,可以大剌剌地叫警政署長來議會罰站。不只可以通過與自己利益相關的法令,還可以介入政府運作,讓該看見的完全看不見。
齊導是否因被調查而離開公務體系,與才女作家是否真的愛上補習班老師一樣,目前已經死無對證,多談無益;或許我們當問的是,一個被設計來福國利民的國家體系,最後要靠一位身上充滿傷痕的人以性命來死諫台灣大地病了,會不會太誇張了點兒?
最後,從頭到尾,對我來說,這齊導傳奇神話故事的主旋律,不是齊導是否是國民黨員或外省第二代,而是住在台灣的人,在自己的土地上的人想看見台灣的真相,為何竟如此地困難?因此,作為公務體系從業者的我們,除了嘆息之外,還能作些什麼呢?
滿口要解決公共問題的政府無法與不願面對真相,那些論資排輩、送往迎來與歌功頌德的形式主義還有什麼意義呢?因為這一切反思,台灣公共領域的墮落程度,誰能想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