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在社會仍辯駁同婚合法化議題的時間點釋憲,只是司法菁英主演的一齣戲!」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活動總召游信義24日在司法院前抗議表示,司法忽視民意將帶來人民反撲!興旺法律事務所律師葉光洲也說,「從釋憲理由都採社會運動團體的說詞,就可見大法官成為社運代言人,司法天秤已經傾斜。」幸福盟家長代表曾獻瑩則說,將啟動公投、罷免程序,讓民意解決一切爭議。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24日終於做出釋字748號解釋「民法婚姻章規定違憲,2年內需修正」的結果,雖司法院不干涉給予同性二人建立結合關係的方式(修民法或立專法),但也載明立法、行政機關須在2年內修正這項違背婚姻自由的法條,若2年內沒有結果,同性二人就可登記結婚,適用現在民法婚姻章所規定的權利及義務。
司法介入立法權?
「司法院載明2年內沒有修法,就可登記結婚,這代表司法院的解釋等於法律,將司法介入立法領域,而人民只能任由有權者宰割!」葉光洲24日在司法院前受訪時表示,很明顯的司法天秤已經傾斜、大法官們成為社會運動的代言人,在釋字所寫的違憲理由中,全部都是社運團體的說詞。
葉光洲嘆道,或許台灣將因此得到「亞洲同志運動第一名」的稱號,但當司法沒有顧慮到人民時,對國家社會、婚姻家庭真的是好的嗎?沒有人曉得會引來什麼樣的人民反撲。
釋字忽略民意
「去年底的民調,有56%民眾反對同性婚姻民法化,與贊同民法化的37.8%相差了18%,而司法院的大法官解釋宣布民法沒有保障同性族權而違憲,是少數司法菁英霸凌全國民意的作為!」游信義指出,從大法官背景、接受審理案件的時機、鑑定人選定、辯論過程等程序,都突顯出司法院是做球給立法院所演的一齣戲。
對於釋憲文中,大法官認定容許同性二人結婚,並不影響現行「異性婚制度」所建構的基本倫理秩序,曾獻瑩認為,「婚姻定義一但被修改,下一步將影響到下一代的教育環境,婚姻家庭的結構必然造成改變,」他很遺憾大法官在做解釋時,沒有堅持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公投決定婚姻價值
曾獻瑩指出,幸福盟除了已向監察院請求調查大法官在釋憲過程中是否失職外,未來將發動罷免與公投,在立法院不願意聽從民意的立法委員,人民將行使選舉罷免權,並大規模的發動公投,不能讓少數的司法及立法菁英霸凌了廣大民意,「如今同婚議題在社會上廣受爭議,解決的最好方式就是全民公投,決定台灣社會所要的婚姻家庭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