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代幸福聯盟頂著滂沱大雨,在立法院前抗議大法官釋憲不公,在未來將發動罷免、公投的行動,讓全民決定婚姻價值。(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system/assets/images/000/035/412/big/%E5%9C%96%E8%AA%AA%EF%BC%9A%E4%B8%8B%E4%B8%80%E4%BB%A3%E5%B9%B8%E7%A6%8F%E8%81%AF%E7%9B%9F%E9%A0%82%E8%91%97%E6%BB%82%E6%B2%B1%E5%A4%A7%E9%9B%A8%EF%BC%8C%E5%9C%A8%E7%AB%8B%E6%B3%95%E9%99%A2%E5%89%8D%E6%8A%97%E8%AD%B0%E5%A4%A7%E6%B3%95%E5%AE%98%E9%87%8B%E6%86%B2%E4%B8%8D%E5%85%AC%EF%BC%8C%E5%9C%A8%E6%9C%AA%E4%BE%86%E5%B0%87%E7%99%BC%E5%8B%95%E7%BD%B7%E5%85%8D%E3%80%81%E5%85%AC%E6%8A%95%E7%9A%84%E8%A1%8C%E5%8B%95%EF%BC%8C%E8%AE%93%E5%85%A8%E6%B0%91%E6%B1%BA%E5%AE%9A%E5%A9%9A%E5%A7%BB%E5%83%B9%E5%80%BC%E3%80%82%EF%BC%88photo_by_%E9%84%AD%E7%BE%BF%E8%8F%B2%E5%8F%B0%E7%81%A3%E9%86%92%E5%A0%B1%EF%BC%89-1.jpg?1495624261)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在社會仍辯駁同婚合法化議題的時間點釋憲,只是司法菁英主演的一齣戲!」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活動總召游信義24日在司法院前抗議表示,司法忽視民意將帶來人民反撲!興旺法律事務所律師葉光洲也說,「從釋憲理由都採社會運動團體的說詞,就可見大法官成為社運代言人,司法天秤已經傾斜。」幸福盟家長代表曾獻瑩則說,將啟動公投、罷免程序,讓民意解決一切爭議。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24日終於做出釋字748號解釋「民法婚姻章規定違憲,2年內需修正」的結果,雖司法院不干涉給予同性二人建立結合關係的方式(修民法或立專法),但也載明立法、行政機關須在2年內修正這項違背婚姻自由的法條,若2年內沒有結果,同性二人就可登記結婚,適用現在民法婚姻章所規定的權利及義務。
司法介入立法權?
「司法院載明2年內沒有修法,就可登記結婚,這代表司法院的解釋等於法律,將司法介入立法領域,而人民只能任由有權者宰割!」葉光洲24日在司法院前受訪時表示,很明顯的司法天秤已經傾斜、大法官們成為社會運動的代言人,在釋字所寫的違憲理由中,全部都是社運團體的說詞。
葉光洲嘆道,或許台灣將因此得到「亞洲同志運動第一名」的稱號,但當司法沒有顧慮到人民時,對國家社會、婚姻家庭真的是好的嗎?沒有人曉得會引來什麼樣的人民反撲。
釋字忽略民意
「去年底的民調,有56%民眾反對同性婚姻民法化,與贊同民法化的37.8%相差了18%,而司法院的大法官解釋宣布民法沒有保障同性族權而違憲,是少數司法菁英霸凌全國民意的作為!」游信義指出,從大法官背景、接受審理案件的時機、鑑定人選定、辯論過程等程序,都突顯出司法院是做球給立法院所演的一齣戲。
對於釋憲文中,大法官認定容許同性二人結婚,並不影響現行「異性婚制度」所建構的基本倫理秩序,曾獻瑩認為,「婚姻定義一但被修改,下一步將影響到下一代的教育環境,婚姻家庭的結構必然造成改變,」他很遺憾大法官在做解釋時,沒有堅持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公投決定婚姻價值
曾獻瑩指出,幸福盟除了已向監察院請求調查大法官在釋憲過程中是否失職外,未來將發動罷免與公投,在立法院不願意聽從民意的立法委員,人民將行使選舉罷免權,並大規模的發動公投,不能讓少數的司法及立法菁英霸凌了廣大民意,「如今同婚議題在社會上廣受爭議,解決的最好方式就是全民公投,決定台灣社會所要的婚姻家庭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