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劃設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傳領)辦法,將私有地劃出完整的傳領之外而爭議不休,「光是排灣族就已累積數千位鄉親反對!」原住民族民族議會聯合行動代表樂楷9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國民黨原民立委鄭天財也舉歷來的會議紀錄,強調傳領並不涉「公、私有地」之分。時代力量、原民立委高潞•以用則說,「傳領不影響私有地的變更,僅財團開發須徵求部落同意,下午協商我依然強調要退回重擬。」
政策引原民團體不滿
總統蔡英文在去年原住民日(8月1日)以總統身份向原住民道歉,但當時立院熱議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卻排除原住民,進而引發原民歌手巴奈•庫穗等人前往凱道抗議,當天下午蔡英文就親訪好友巴奈,並放軟姿態一見面就給巴奈擁抱說,「以後要見我就直接到總統府來吧。」
直到2月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布《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將「傳統領域」的定義排除100萬公頃「私有地」自然主權(非所有權),造成原本在原住民族概念中各族應完整的部落傳統領域(如祖靈地),硬是被二分為私有地,及破碎的傳統領域。立即引發原住民團體不滿,「扎營」凱道抗議2個多月,前原民台台長馬躍•比吼更曾對外失望地表示,「總統府把球踢給立法院,但真正的問題應該由行政院修正。」
基層並不認同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排定9日黨團協商《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原住民族青年陣線等團體遂舉辦「傳統領域不容拖延,誠懇協商積極解決」記者會,樂楷表示,原民會強調已爭取到多位鄉鎮長與民意代表支持,但實際上在排灣族舉辦的10多場說明會中,累積了數千位鄉親反對將「私有地」劃出傳統領域。
原住民族民族議會聯合行動代表烏杜伕牧師說,劃設辦法並不涉及土地所有權,名稱應改為《原住民族或部落土地範圍劃設辦法》,強調其傳統祖先生活的空間概念,因此對傳統領域的定義應不分公有地或私有地的分別方式。
傳統領域不分公、私有地
「《原住民族基準法》並沒有定義傳統領域分為公、私有地,行政院的提案違反原基法的精神!」鄭天財指出,在歷次的行政院會議中,都定義傳統領域如何劃分須探求立法者的原意,而在第8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記錄中,增列部落及其周邊土地開發行為,須取得部落的「同意權」,並無分公、私有地,傳統領域的劃分自然也不包括,需要從法義層面說服執政黨退回該辦法。
高潞•以用強調,「傳統領域是空間範圍的展現,是表達原住民祖先生活在哪些領域,並無涉及私有財產間的變更與剝奪。」她也認同行政院公告的劃設辦法,已經牴觸原基法的基本精神,她說,「上週時代力量提案要退回重擬,卻被否決,下午的協商時力還是強調要廢止辦法並退回重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