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列管毒品 法務部:尚待徵詢

鄭羿菲 2017/05/02 16:09 點閱 21136 次
對於縮短毒品列管的4~6個月流程,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已初步討論共同列管「同一家族的化學式」,但仍待徵詢專家意見。(photo by wikimedia)
對於縮短毒品列管的4~6個月流程,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已初步討論共同列管「同一家族的化學式」,但仍待徵詢專家意見。(photo by wikimedia)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新興毒品猖獗,讓毒品列管成為重點,聯合國在2015年列出600多種毒品成分,而我國僅列管近300種,「可採韓國『緊急列管』方式,讓政府可立即列管成癮物質。」國民黨立委江啟臣2日在公聽會上表示。法務部考核科長紀致光受訪時說,我國一般列管需時約4~6個月,已比美國時間為短,「而毒品審議委員會也有討論同時列管『同一家族』的化學式,但仍待徵詢藥理、化學專家意見。」

改化學式變種

新興毒品推陳出新,不只在包裝上做成可愛造型的餅乾、咖啡包等被諷為「搞文創」外,構成毒品的化學式只要加工改變,或是量增減一點,就能成為另一種新興毒品。聯合國在2015年公布發現新興毒品成分高達600多種,且陸續增加當中,而我國法醫所完成建檔標準圖譜資料庫的新興毒品成分僅200多種,引起社會各界關注。

「新興毒品很多是藥廠、學者專家等具化學知識的人,修改毒品化學結構產生,源頭多數來自沒有醫療價值的失敗品。」高雄醫學大學教授李志恒接受其他媒體訪問時表示,聯合國毒品和犯罪辦公室找出了600多種毒品由各國列管,但問題是我國許多新興毒品沒有列管。他建議參考韓國的做法,一旦發現某藥物有濫用或成癮危機時,便列「緊急列管」,台灣可在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增修條文即可。

參考緊急列管?

「也可參考韓國緊急列管新興毒品的方式,防止擴散。」江啟臣2日在「面對真相、尋找解方」毒品危害防制公聽會上提及,現行法規中規定「必要時」政府能夠列管會讓人成癮的物質,但到「必要時」通常已經是嚴重擴散的狀態,若用緊急列管的方式,除了防止擴散外,也給予一定的救濟方式,如列管後幾個月發現成癮性、危害性都不高,便予以解除。

紀致光受訪時說,目前法務部並無韓國緊急列管的相關資料,但從美國的緊急列管制度來看,美國一般列管行政程序要花1、2年以上的時間,故才創設緊急列管,行政程序大約半年,而我國目前從發現毒品、提案「毒品審議委員會」列管,到行政院公告,流程大約花費4~6個月,時間甚至比美國的緊急列管還要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