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帶頭剝削藝文工作者? (彭蕙仙)

彭蕙仙 2017/04/20 18:55 點閱 1050 次

歡樂魔法劇團團長吳文堯日前寫信給文化部長鄭麗君,對政府給予藝術表演團體的標案金額低至不合常理,感到十分無奈。據了解,該團曾接到一天工作10個小時、但時薪僅約68元的巡迴表演標案,劇團演員的酬勞比目前政府規定的基本工資時薪126元還要低,簡直是對藝術工作者的侮辱與剝削。     

漠視文化創意

對此,不少立法委員也高度不滿,要求文化部應該要立法防範這樣的事情再發生。由於政府對外招標須符合《採購法》規定,即使是文化部的標案也是如此,而《採購法》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因此鄭麗君表示,將會和工程會合作,希望讓更多政府機構人員了解邀請藝文團體演出時,可以適合的採購機制是否有哪些彈性,以保障藝術文化工作者的權益。

歡樂魔法劇團的遭遇絕非個案。參與政府計畫的藝文工作者長年領取過低的酬勞,除了受到《採購法》僵化的影響之外,更基本的問題在於政府對「文化創意」的漠視與輕視。

製作費少得可憐

以新近引起外界高度關注的國防部國軍形象劇《最好的選擇》為例,16集連續劇,國防部竟然只編列了1280萬元的預算,平均每集製作費僅80萬元,這樣的預算簡直荒唐!

外界每每以《最好的選擇》比擬韓劇《太陽的後裔》,但2劇根本無從比較,《最》每集製作費僅為《太》劇2400萬元的3%;就算不跟這部天王級的韓劇相比,台製連續劇每集製作費起碼也有120萬元,國防部的預算比民間還要低3成以上,實在是不可思議,擺明了就是要壓榨藝文工作者。

稿費太低難見佳作

政府帶頭壓低行情,還有根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所給予的撰稿稿費,目前的支付標準是為每千字680元至1020元,所以,幫政府機關創作撰文,很可能1個字連1塊錢的稿費都拿不到,真是夠悲慘的了!而這還是104年7月份調高後的水準。

在此之前,至少長達10年的時間裡,稿費標準是每千字580元至870元,政府用這樣的給付標準,想得到高水準的原創文稿嗎?還是只要有撰稿、填滿版面交差即可?

可笑的是,針對吳文堯的抱怨,提出招標案的屏東縣府表示,該標案一場表演的酬勞是2500元,演出時間僅30分鐘,以6位團員計算,時薪為834元,並不算低。可是為了演出這個節目,劇團須搭景、彩排,這些過程卻完全不計入「工作時間」,但如果沒有這些前置作業,又如何能夠呈現出那30分鐘的表演?招標單位如此認知是無知,還是無恥?

餓扁了如何表演

從公家機構各種支給藝術文化工作者的薪酬標準,可以看出政府根本無意鼓勵原創、創意與創新,如此,又如何能夠提高台灣文創的能量?

純粹是硬體建設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一推就是8800億元的預算,攸關台灣軟實力的藝術文化工作者,一小時只有68元的酬勞,文字創作者1個字拿6毛8的稿費,這像話嗎、合理嗎?難怪政府花大錢只蓋出了一大堆蚊子館,因為藝文工作者都快餓死了,誰能去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