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驗邊境食品 香辛料類常農藥殘留

林亭妤 2017/04/12 15:21 點閱 20610 次
食藥署12日公布「105年食品及相關產品邊境通關查驗」統計結果。圖為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邱秀儀。(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食藥署12日公布「105年食品及相關產品邊境通關查驗」統計結果。圖為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邱秀儀。(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香辛料類食品最常因農藥殘留而無法進口,如來自大陸的花椒。食藥署12日公布「105年食品及相關產品邊境通關查驗」統計結果,共計進口67萬5018批,抽驗5萬2725批,檢驗不符規定共915批,已退回或銷毀。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廖姿婷說,邊境產品最高可提高至100%抽驗,以確保食安。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邱秀儀12日在記者會中指出,主要不符合的產品類別為農產品類,包括:生鮮冷藏冷凍蔬菜及水果、香辛料、藥食兩用食品等,以及食用器具類,如:保鮮盒。

「農產品類產品不符合的原因跟歷年情形都差不多,主要是因為農藥殘留。」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廖姿婷指出,香辛料食品檢驗不合格的比率最高,達15.37%,常見品項為來自中國大陸的花椒和泰國的萊姆葉、檸檬葉;其次為藥食兩用食品,達9.63%,常見品項為來自中國大陸的枸杞子。

另外,食品器具類別中,則常見來自中國大陸的「塑膠重複性使用運動水壺」品項。邱秀儀表示,主要不符合的檢驗項目是耐熱溫度,產品經檢驗發現無法達到其所宣稱的溫度,比如標示上宣稱耐熱溫度可達120℃,但實際上承受溫度可能在100℃時,塑膠就開始產生霧化。

食藥署最後說,邊境產品最高可提高至100%抽驗,以確保食安,輸入產品經通關查驗不符合規定者,除管制輸入外,還得以公布其商號、地址、違法情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