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環保署啟動母雞帶小雞模式,鼓勵大型畜牧業者協助小型畜牧場回收畜牧糞尿,以免常造成畜牧場周遭空氣與河川飄異味。環署水保處副處長劉瑞祥11日說,大型畜牧業每集運處理小型畜牧場200頭豬的糞尿,地方政府、相關財團法人就可獲100萬元補助,最高可獲5千萬元補助。
全國養2千頭豬以下的小型畜牧場占了93.8%,但小型畜牧場沒有足夠誘因和資本設置昂貴的「厭氧發酵及沼氣發電設備」,故針對小型畜牧場的糞尿回收再利用,環保署水保處副處長劉瑞祥11日在記者會中指出,兩日內將公告「大型畜牧業擴大設置厭氧發酵及沼氣發電設備」的補助計畫。
劉瑞祥表示,環保署初估2年內投入新台幣2億元補助,預計集運處理4萬頭豬糞尿,每年沼氣發電200萬度、減少4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有機污染物110萬公斤。
「畜牧糞尿可透過回收再行利用,主要可用作農地肥分、澆灌水等途徑。」劉瑞祥說,厭氧發酵沼氣後可用來發電,沼渣、沼液可當作農地肥料使用,而經處理符合放流水標準、獲水污染防治許可核准者,可作為澆灌之水資源利用,資源利用率高者優先補助。
「協助集運的養豬頭數越多,補助也越多。」環保署指出,補助計畫於近兩日將公告,每集運處理200頭豬的糞尿,環保署就補助地方政府100萬元協助畜牧業、技術業、社會團體、財團法人來設置更多設備,最高補助到3500萬元,另外的經費則由地方政府補助,最高可獲得5千萬元補助。
不過,環保署特別提醒,若僅設置「厭氧發酵及沼氣發電設備」,但未集運處理畜牧糞尿,則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