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兼行政? 全教總:先改勞動條件

莊舒羽 2017/03/21 16:43 點閱 25234 次
全教總21日呼籲,台南市教育局應將教師兼行政人員的未休假加班費申請,因同其他6都為16天。(photo by 莊舒羽 / 台灣醒報)
全教總21日呼籲,台南市教育局應將教師兼行政人員的未休假加班費申請,因同其他6都為16天。(photo by 莊舒羽 / 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莊舒羽台北報導】少子化現象,教職員也「剉咧等」要兼任行政職務?台南市教育局提出,若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就不用列入減班、超額的名單之中,未休假加班費更從16天降為3天。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21日批,教職人員要兼任評鑑、撰寫報告與教育無關的行政要求,導致教師沒時間準備教材,學生學習也無法隨時代演進而更精實。全教總呼籲精簡行程程序、調回加班費日數16天,從改善勞動條件開始,才是上上之策。

教師不願兼任行政人員,多是因為要從事與教育無關之行政要求,及待遇不佳之素,與學校超額、減班無關。「賴清德市長,你辦教育畫錯重點了。」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俊良表示,每年少子化都是可以預料的事,可以從師資結構上做控管、精緻國教、減少班級人數、甚至增加編製都是教育正向的處理方式。

因此,張旭政呼籲,若要指派教師兼任行政人員,台南市教育局應該放棄追求表面績效,減少填報資料、學校訪視、寫報告等無關之行政要求,具體訂定行政減量的項目,以及積極建立行政支持系統。

另外,劉俊良指出,按規定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在寒暑假要有3分之1的行政人力留守,不能完全把假休完,「未休假加班費申請日數僅3天,可說是少得可憐,」劉俊良說,對照其他6都,除台南市外,均可申請未休假加班費為16天,顯見台南市對於教師兼任行政人員不夠友善。

劉俊良要求,依照勞基準法第38條第4項精神,公務人員或教室兼任行政人員,台南市未休假加班費應全額發給,且與全國其他縣市水準一致,最高為16天。並不應有打折或是以獎勵以代替加班費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