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民眾若自行組織旅遊活動,便可不受旅行業法規管理?「旅行業由觀光局督管,但自組旅遊並非旅行業,若政府不加以監督,旅行社業者反而成為被規管的冤大頭。」旅行業者12日忿忿不平表示。勞動部、交通部指出,「自組旅行團的司機工時都須符合法規,政府針對遊覽車公司的稽查,會讓業者檢驗租車的行程是否合法。」
私辦旅遊繞過法令
國道5號遊覽車翻覆事件,引起社會關注旅行業者的運輸安全、司機工時等問題,交通部也祭出「遊覽車客運業安全與服務品質評鑑」,被評為丙、丁等的企業,若不改善將勒令停業、納管司機行程資料等鐵腕,展現改革產業結構問題的決心,但其主力監督旅行社,若民眾不透過旅行社自組旅遊團該如何管理?
旅行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李奇嶽12日受訪時指出,村里長活動、進香活動、民間協會辦活動等自組旅遊團,只有公路總局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勞動部的勞基法可管理司機超時的問題,若有相關處罰,也是車行、司機被開單。
「若政府不強力規管民眾自組旅遊團,恐未來經營國內旅遊的旅行社,都會以協會、私人舉辦類似活動。」李奇嶽表示,旅行業是由觀光局督管,但自組旅團並非旅行社出團,故不適用旅行業法規,以協會或私人名義辦旅遊活動,舉辦者根本不會被開罰單,乖乖開旅行社的業者反而成為冤大頭。
自組也需工時稽查
勞動部次長郭國文說,勞動部針對稽查的程序都相同,不會因為民眾是否自組團而有所不同,民眾在自組旅行團時會向車行或旅行社租車,「而勞檢則針對受僱單位(車行或旅行社)依照工時紀錄卡及給付清冊等資料,對超過工時的受僱單位開罰。」
「無論有沒有透過旅行社安排旅行,都必須符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及勞動部的工時法令,遊覽車公司也必須要求員工遵循。」交通部運管中心副執行秘書梁郭國指出,公路總局平時會到遊覽車公司稽查,或現場路檢,特別是在連假期間,也會針對熱門景點做路檢,在路檢時看派車單、行車契約,及行車記錄器列印出來的評比表做相關的查驗。
梁郭國說,一方面從評比表上看出發時間至攔查的工時是否符合法規,另一方面也會將資料帶去遊覽車公司做完整的司機工時比對。他認為,遊覽車公司受到監督,便會對民眾租車的行程仔細檢驗,防範過勞駕駛產生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