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特約記者陳玨明香港報導】上月底獲中國共產黨增補為全國政協常委的香港特首梁振英,盛傳將更上一層樓,可能被委任為全國政協副主席,成為中國領導人之一,但他被質疑過去涉貪的指控疑團仍未釋。早前梁振英曾就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梁繼昌針對他涉事言論發律師信,香港特首辦6日證實,梁振英已向梁繼昌正式上訴控告對方誹謗,成為香港首宗特首控告立法會議員誹謗事件。
梁振英的上訴狀中指出,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日前談及他在上任特首前,涉及收受澳洲企業UGL公司5000萬港元事宜,並稱他正接受香港及外國稅局調查。梁振英則認為,有關言論涉及誹謗。
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澳洲有傳媒報導,梁振英當特首前曾出任亞太區主席的測量師行戴德梁行,被澳洲企業UGL收購,梁振英被揭發收取UGL 5000萬港元,作為完成交易後,梁繼續來未來兩年出任公司顧問、不搶聘舊部屬等條件。梁振英一直被外界提出多項質疑,包括是否涉及非法收受回佣、是否有報稅,以及是否有在任特首時申報利益等。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教授引用90年代英國上議院法律案例,解釋在案件判令中,政府無權提告誹謗,因為政府有資源從其他渠道去澄清事實,若可提告誹謗會令公眾無法對他問責,即違反公眾利益和言論自由。
另一引來關注是這起提告的時間,除了是在梁振英被指有機會升任國家領導人前夕,香港立法會正針對梁振英UGL事件,剛展開專責委員會作出調查,而梁繼昌正是成員之一,當天也只是代表一眾非建制派議員作出解說發言,梁繼昌形容事件是史無前例,但相信專責委員會不會受影響,將繼續全心全意地展開調查工作。
究竟梁振英是否有受香港及外國稅局調查,爭議需留待法庭上辯明,但可以肯定的是,梁振英收受該5000萬元後,其實同時牽涉更多問題。因為根據香港法例要求,公職人員特別是特首、司長和局長等,需要詳細列出他們擁有的財產,以及是否在有收取報酬下出任職位,以至其他無酬下出任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