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溫泉會所抽檢 不合格率75%

林亭妤 2017/01/23 16:58 點閱 16838 次
行政院消保官張英美表示,民眾年節假期想泡湯放鬆,務必選擇有溫泉標章的業者。(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行政院消保官張英美表示,民眾年節假期想泡湯放鬆,務必選擇有溫泉標章的業者。(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考量民眾天冷時想泡湯放鬆,行政院消保處日前抽檢24家溫泉會所的衛生管理、設施安全等條件,不合格家數18家,其中禮券契約不合格業者高達10家。消保官王德明23日表示,地方政府需加強溫泉場所的管理,消保官張英美則提醒,民眾前往溫泉會所泡湯,一定要注意業者是否有溫泉標章的認證。

行政院消保處於105年度10~11月期間,於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苗栗縣、宜蘭縣、台東縣查核24家溫泉會所的設施安全管理、禮券定型化契約、衛生安全管理、建築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5個項目,另也首次針對溫泉「泉質」進行檢測。

在溫泉標章及標示的查核部分,共計3家業者不符規定,業者「水都溫泉館」的客房溫泉標示為供應白磺泉,但經檢測為青磺泉,命業者限期改善中。王德明則對此提醒,青磺泉的酸度比白磺泉還高,消費者在不知的情況下誤泡,可能會有灼傷情形。

另2家業者沒有溫泉標章認證,分別為台東的「東遊季溫泉渡假村」及「丫一丫旺渡假村」,前者正在申請審核中,但後者由於涉及問題太多,張英美說,地方政府正在處辦中。

「合格的溫泉業者須有溫泉標章認證,」張英美提醒民眾,依《溫泉法》規定,溫泉標章需懸掛在營業場所明顯處如:櫃台附近牆面,沒有懸掛溫泉標章的業者,很可能為無牌經營,民眾務必選擇有溫泉標章認證者。

在禮券定型化契約方面,有10家業者不符合規定,如:契約未辦理履約責任擔保等,張英美強調,民眾若要購買某溫泉會所的長期消費券、禮券,務必要看清楚履約內容是否有保證,凡有疑慮務必質問業者,以免發生糾紛時求償無門。

而衛生安全管理部分有6家不符合規定,王德明說,不合格原因是大腸桿菌或大腸桿菌落菌數超標,業者複驗都已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