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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休影響社福 修法有何不可?(尤英夫)

尤英夫 2017/01/22 16:58 點閱 1379 次

今年1月4日,工業總會到苗栗進行一年一度的歲末寒冬「愛心之旅」,社福機構募款已不易,偏逢連夜雨,政府實施一例一休新制,更讓他們增加很多預算,理事長許勝雄聽到其中一家機構表示,因為擔心勞檢而打亂日常課程,再也忍不住的哽咽落淚:「這法令真的很殘忍!」

是不是很殘忍,見仁見智。但社福機構要面臨更險惡的勞資環境,確是事實。

就以一個專注於新住民及其家庭快要有50年歷史的社福團體來說,社工有十多位,他(她)通常一般最忙的時間多在周六或周日或者是平常日的夜間,與一般人不同。因為這個時間才是案家有可能在家,與社工見面或參與各種親職講座或培力訓練等活動的時間。問題是,這些社工也有家庭或私人的事情。

政府新制好意是要讓社工充分休息,雖然不錯,可是工時欠缺彈性與僵硬,基金會調派困難,又要避開加班要多付的費用,恐需減少案家的服務,這明顯已違背基金會設立的宗旨。

另一方面,因為業主不想多付很高的加班費,使案家需要多找兼職工作來彌補因為無法加班而減少的收入。而且原來的薪資不動,日常用品卻漲勢不停,更是受不了。在沒有享受到立法的好處,反而立即受到財務的損失。如此之下,怎麼不會對政府有怨言?

朝令夕改不是很好,但不改又會加深民怨,我們建議立即修法改善。像104年一年內,立法院就曾對勞基法修正四次,甚至一個月內修正兩次,今天動手就修改一例一休法,有何不可?

(作者正撰寫「認識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小冊子,預定二月間出版,有興趣的讀者,可附回郵中型信封向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