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勤臨危當先 保障將比照警察

郭恩孝 2016/12/29 19:39 點閱 16250 次
特勤人員平日訓練強度高,以身作盾、臨危當先,面臨危險程度不亞於警察人員。(photo by大內八極拳臉書)
特勤人員平日訓練強度高,以身作盾、臨危當先,面臨危險程度不亞於警察人員。(photo by大內八極拳臉書)

【台灣醒報記者郭恩孝台北報導】《特種勤務條例》修正草案現初審通過,凡特勤人員因職勤,造成「全殘」或「半殘」者,將比照警察人員,給予醫療照護及安置就養。國安局副局長郭崇信29日於立法院分析指出,特勤人員平日訓練強度高,遇到緊急更需要以身作盾、臨危當先,「面臨到的危險程度不亞於警察人員」。

國安局特勤中心中校教官郭耿宏於2015年3月訓練時遭誤傷頸椎,造成全身癱瘓,卻因現行《特種勤務條例》無看護補助條文,恐遭國安局追討看護費。為此,立法院29日通過修正草案,明定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致「全殘」或「半殘」,應給予醫療照護及安置就養。

朝野立委協商過程對「執行特種勤務」定義是否包含訓練有所爭論,藍委馬文君擔心說道,如果擴大解釋,恐怕會出現財務黑洞。國安局指出,「以身作盾」、「實彈演訓」受傷都算實例,並且強調在施行細則中已定義勤務包含訓練。

朝野立委也在《特種勤務條例》第3條,增列「勤前整訓」、「實彈演習」、「勤後人員裝備測收」等文字,以落實特勤人員的保障。

現行《特種勤務條例》並未規定醫療照護及安置就養機制,修正將參照《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增訂給予醫療照護及安置就養機制,並回溯至104年1月1日起適用,條文修正實施前已支出醫療照護及安置就養費用,將核實給予。換言之,國安局特勤中心中校教官郭耿宏確定將可納入保障,不會再被追討看護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