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特約記者陳玨明香港報導】香港今年二月年初二在旺角爆發警民衝突的騷亂事件,當晚有香港《明報》記者在現場採訪,在表明記者身分後,仍遭多名警員濫用武力圍受傷。記者事後就此事報案,但事件發生逾300天,香港警方仍未展開刑事調查,投訴至今也未有結果,《明報》職工協會對此事表達強烈不滿。
《明報》職工協會代表5日下午到灣仔警察總部遞交抗議信,不滿今年農曆年初二旺角騷亂事件中,一名《明報》記者採訪時,雖已表明記者身分,仍遭多名警員圍毆,事發至今已逾300天,但警方仍未有展開刑事調查,只交由投訴警察課處理。香港警方表示,已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暫不評論個案。
不過協會表示,上述事件的投訴調查至今未有結果,而涉及旺角騷亂的其他刑事案件,均已完成調查及交予法庭審訊,難以理解為何投訴警察的個案至今仍進度未明,令人擔心警方有意拖延,要求警方在事發一年內、即明年2月前完成有關調查。
事實上,但凡涉及警員執法時違法打人的案件,在處理上都有拖延的情況。以另一觸目的案件為例,在佔領運動期間,一名警司在旺角胡亂以警棍追打路人,雖然事發過程被多家傳媒拍下,但事發至今已逾730日,香港律政司仍未決定是否就案件提出刑事檢控,香港警方的投訴警察課,更認為涉及的「毆打」指控應分類為「無法證實」。
至於另一宗七名警員毆打被捕示威者,因被控有意圖導致他人受嚴重傷害案件,7日上午控辯雙方終於完成舉證及陳詞,法官也把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4日才會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