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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心肌梗塞不因偶發性的行為就發作+台中防醫療暴力 採雙通報機制

林亭妤 2016/11/29 08:16 點閱 33172 次

1.醫師:心肌梗塞不因偶發性的行為就發作
http://udn.com/news/story/7266/2135487
心臟內科醫師表示,溫差大易發生心血管疾病,急性心肌梗塞發生主因是冠狀動脈阻塞;不少年僅40、50歲患者,發病前就有冠狀動脈狹窄,但例行性心電圖、心臟超音波等健康檢查都沒發現,卻在過勞、抽菸喝酒、暴飲暴食後唱歌飆高音,甚至用力解便時因血壓升高導致血管突發性病變。

高雄榮總重症加護內科主任黃偉春說,心肌梗塞重在預防,尤其近來早晚溫差大,若有經常性胸悶,除了調整作息,避免從事可能引發血壓突發性升高的活動,也可透過運動心電圖、核子醫學掃描或心臟冠狀動脈電腦斷層檢查,確認血管是否有狹窄或阻塞狀況。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心臟內科主任李明義說,心肌梗塞不因偶發性的行為就發作,一定是平時冠狀動脈狹窄程度已達50%到80%,加上過勞、抽菸、飲食高油高鹽或高齡等因素加乘,若未在黃金6小時內救治,致命風險高。這類患者平日沒有症狀,目前診斷血管狹窄及阻塞,仍以心導管或心臟冠狀動脈電腦斷層為主。

回應:健康檢查時應該要注意動脈硬化這一項。

2.台中防醫療暴力 採雙通報機制
http://udn.com/news/story/7266/2135412
台中地檢署訂定醫療暴力防制要點,本月就實施;新方式是「雙通報」,醫護人員受暴除了報警,甚至可直接通報地檢署,檢察官可對涉刑案或醫療法現行犯直接指揮偵辦、逮人。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郭景東表示,以前的醫療院所暴力案,多屬告訴乃論的傷害和毀損罪,醫護人員忙碌,難有時間到警察局或法院說明,往往與被害人和解了事;且無法速逮速辦,任由在急診或醫院滋事,影響醫療進行。

新修正的醫療法,對執行醫療業務的醫事人員強暴脅迫,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員警也可對現行犯當場逮捕,不需考慮是否告訴乃論案。

回應:可以找一下台北是否也有醫院和警方合作雙通報機制,畢竟台北醫院更多,醫療暴力可能也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