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親職教育看兒童心靈--我談同婚立法問題(劉慈惠)

醒報編輯部 2016/11/25 11:57 點閱 7735 次
成熟的大人願意接受婚姻乃一生的責任與承諾;不只是為了雙方,更是為了所愛的孩子。(photo by本報資料照片)
成熟的大人願意接受婚姻乃一生的責任與承諾;不只是為了雙方,更是為了所愛的孩子。(photo by本報資料照片)

在同性婚姻立法公聽會即將舉行的眾聲喧嘩中,讓我以我的教學與實務經驗現身說法。

我曾經陪伴過不少表面看似若無其事、內在卻暗晦哀傷的生命。什麼是成長的必要之痛?什麼是可避免的?愛孩子的大人恐怕需要更多從全人發展的角度揣摩,孩子真正的需要是一個為他遮風避雨的親職角色。

我的親職教學

我是一位大學老師,在大學部開設家庭或親職相關課程時,我不花太多時間著墨理論,而常常是讓學生在初步的理論架構下,有較多時間從自身被教養長大的家庭經驗,做感同身受的述說、討論、觀察、交流與反思,進而勾勒自己對未來家庭經營的藍圖與期待。

學生因著感受到一份眼無法見,心卻可以感的信任與安全感,我得以走入他們的生命陪伴;從中我體會了:許多乍看堅強、冷漠、拒人於外的背後,其實隱藏著一顆困惑、受傷與渴求被了解與聆聽的心。而那樣的景況,從孩子很小的時候就需要被覺察。

怎麼說呢?

為了幫助學生更深體會為人父母不易的歷程,在諸多作業中,我曾設計一項體驗活動:在家長同意下,進入一個有學齡前幼兒的家庭4-5次,以家長樂意及方便的方式及時間,與幼兒及家長互動。

親聆家長心聲

通常學生聽到這樣的作業不都是欣然的,因還真有點麻煩(尋得樂意開放的家庭並不容易)、有點挑戰(要依該家庭的特性構思適合的時間與進行方式),甚至是有些勉強的(規定的作業)。但幾年下來,學生勉而為之親嘗其中滋味後,能了解老師的用心良苦;除了聽到家長的心聲外,對於即便小如學前幼兒與生俱來的重要需求,也有些許第一手的體會。

在此列舉一位學生進入的家庭案例:小男孩的媽媽是一位老師,孩子出生後不久離婚,孩子從小跟著媽媽,很少見到爸爸。媽媽很愛孩子,花不少時間陪伴,也提供他很優渥的物質環境。

「我想要爸爸!」

但誰說囝仔子不懂事?四歲的他比同齡的孩子早熟,在察顏觀色中知道在媽媽面前不要提想念爸爸,但面對陪伴他的大姐姐,哽咽地道出了令人心疼的單純心聲:「姐姐,為什麼別人都有爸爸,我沒有?」「我好想要爸爸,可是我不敢跟媽媽說,我怕媽媽會生氣。」

這麼小的孩子不用人教,想要同時擁有爸爸和媽媽,應不是奢求。諸如此類的天生需求可能被環境暫時壓抑,卻無法長遠被掩飾與否認。

為了所愛的孩子

成熟的大人願意接受婚姻乃一生的責任與承諾;不只是為了雙方,更是為了所愛的孩子,願意選擇不斷改變與成長;願意成為孩子解決問題的榜樣。

透過那樣的家庭歷程,隨著年齡孩子可以明白:「爸媽不完美,但他們不逃避問題,勇敢面對差異歧見,走在不輕易放棄的真實關係中!以後我也可以如此。」那樣的安全感與信任應是父母留給孩子至為珍貴的無形人生資產及家庭傳承!

再思下一代的權利

平權的字眼委實動人,與人為善,誰不想跟著喊呢?若非它委實隱含著不可逆轉的重大副作用。當你平心靜氣更多了解平權兩字套在同性婚姻法制化下的整體訴求,你不可能否認它的影響,已然跨越了當事者兩人相愛的世界之外,而首當其衝的是孩子的生養與收養,怎不茲事體大?因此,當我們力推平權之際,是否也要公平地考量下一代孩子被爸媽同疼養的權利?

(作者劉慈惠為教授&親子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