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法爭議小 邱太三:明年2月報院

鄭羿菲 2016/11/17 21:07 點閱 12472 次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指出,同志非次等公民,應享有與一般國民相同的權利義務。(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指出,同志非次等公民,應享有與一般國民相同的權利義務。(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法務部預計在明年2月將『同志伴侶法』報院。」法務部長邱太三17日在立法院承諾,專法中將對家庭、子女收養等權益做相當的規範處理,務必讓同性戀者享有與婚姻相似的權益。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指出,「同志非次等公民,享有與一般國民相同的權利義務,為何社會權要被剝奪?」邱太三回應,每個國家都得面對改變的過渡時期。

立院司法委員會17日在國民黨抗爭訴求要辦多場公聽會後休息到下午1點半,而在司法院秘書長報告完後,尤美女本打算進行詢答,但再度遭到國民黨立委林德福持「先公聽,再審查」的手牌,衝上備詢台阻止官員上台,並大喊,「先辦公聽會,否則都不用談!」

藍委許淑華為了避免衝突再現,立刻向尤美女建議,「先休息5分鐘好把結論談出來。」之後尤美女再度宣布休息協商,休息後兩黨則正常詢答。

「同婚議題僵持多年,社會上若有重大爭議的法案,行政部門要扮演積極的角色,不要為了怕得罪哪一方的團體而消極。」民進黨立委郭正亮17日在立法院表示,很高興各黨立委都拋棄價值性的討論,而願意走上「修法」的角度,但想請問法務部是否有自己版本的期程、意見並能夠給同志團體什麼樣的保障。

邱太三回應,法務部原本就有研議「同志伴侶法」的專法,在7月便委託清華大學教授做相關研究與建議,預計明年2月會將法務部的版本送到立院審議,在全球23個國家同性婚姻平權的發展上,有21個國家是先走伴侶法,待實務運作克服社會遇到的問題後,才走上婚姻法,「而法務部承諾在2月的伴侶專法中,會一併處理有關家庭、子女收養等權益的部分。」

「同志並不是次等公民,他們也享有一般國民相同的責任與義務,為什麼他們的社會權需要被剝奪,只能享有類似婚姻的權益?」尤美女指出,多年前女性在爭取離婚權益時,也是被社會各界認為有礙善良風俗,但卻讓許多婦女都處在家暴的情況下,社會的觀念需要改變無知與不合國際人權的部分。

邱太三則說,追求支持多元平等的價值觀是社會無所爭議的事情,但每個國家都須面對在原有觀念架構下的過渡時期,這需要在立法上做考量,另立專法的原意並不是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