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獎強槓企業家 王雪紅提告記者

章文 2016/11/16 22:42 點閱 13979 次
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旗下的中華信望愛基金會16日提告「新新聞周刊」與記者姚惠珍。(本報資料照片)
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旗下的中華信望愛基金會16日提告「新新聞周刊」與記者姚惠珍。(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醒報記者章文台北報導】財務知識不足、法律知識不足,並提供謬誤資料與推論的報導,竟能入圍卓越新聞獎與吳舜文新聞獎?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旗下的中華信望愛基金會16日提告「新新聞雜誌」與記者姚惠珍,指稱其報導的《王雪紅的「假公益真投資」》充滿謬誤,將使新聞獎蒙塵,並要求刊登各大報道歉。

姚惠珍在報導中指出,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捐助成立的公益信託主愛社福基金六年公益支出僅80萬元,錢留投資公司,而八家投資公司中,全德、利威等三家投資公司一年內透過轉投資公司斥資逾90億元入主TVBS,引發「假公益、真投資」的爭議。但王雪紅表示,這八家投資公司她早已無任何持股,全數捐出公益。

不更正要提刑事告訴

王雪紅委託律師16日下午5時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告訴,以民法184條等相關條文,指新新聞與姚惠珍的報導,涉及侵害他人權益,提出民事告訴。同時因為姚惠珍在臉書上對相關報導持續提出說明,因此還在法律追訴期,委託律師發出律師函,希望姚惠珍可以更正報導,否則也將提出刑事告訴。但姚惠珍指稱,所有的報導都是基於公開資訊及採訪所得,也和各基金會等相關人做過查證。

在律師函中指出,記者係對公益信託的精神與法律了解不足,誤以為王雪紅把大部分資產捐贈到公益信託,仍可動用投資。殊不知公益信託旗下的投資公司所有的獲利是為了使公益信託資產極大化,永續經營。報導進而誤導讀者王雪紅是「挪用公益信託資金去投資TVBS」,以及「為節稅」、「阻礙配息」。

律師指出,其實王雪紅所捐贈或主導的六家公益信託與基金會平均每年公益支出約1~2億,累計16年,其中2家被內政部、衛服部評鑑為優等基金會。且八月甫獲頒行政院連續十年興辦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績優紀念獎狀。該記者僅挑選其中最少的一家的某段期間公益支出,並隱匿完整的資訊,重複以「僅八十萬的公益支出」,做出「假公益、真投資」的論述。

擔心負面示範

有鑑於「卓越新聞獎」將在本週五(11/18)舉行頒獎典禮,王雪紅也特別寫信給長期鼓勵優質新聞的卓越新聞獎與吳舜文新聞獎基金會,期待兩個獎項的評審堅守新聞道德的理想和媒體自律的規範,遏止隨意引述錯誤資料,拼湊數據圖表,任意臆測而推論出傷害他人的報導歪風,切勿成為變相鼓勵惡意中傷、不負責任的報導,以致成為負面示範。

事隔半年,王雪紅沒有提告,卻選在頒獎前夕決定訴諸法律途徑,「理由無他,寬厚二字」。新聞稿指出,王雪紅本來期望作者知道真相與報導差距甚大,能夠知過而檢討反省,原不想懲罰或報復。但因記者姚惠珍不曾致歉,反而投稿到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參選相關的報導獎項且獲入圍.可能使錯謬報導成為新聞從業人員的典範作品,王雪紅遂決定正式採取法律行動。

在新聞稿中,王雪紅羅列報導「原文」與真相「事實」對照表,指出:財務的知識不足、法律的常識不足,立場偏頗,還有推論的謬誤等錯誤,並指出:「甚至連最基本的引述資料、數據都出現嚴重性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