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曾讀漏字 梁振英特首資格遭疑

陳玨明 2016/11/02 19:57 點閱 9821 次
梁振英在2012年宣誓就任特首時,原來曾漏讀誓詞中的「香港」字眼,按今天的標準,他的宣誓應當無效,他可能是當了四年「非法」特首。(photo by TVB新聞截圖)
梁振英在2012年宣誓就任特首時,原來曾漏讀誓詞中的「香港」字眼,按今天的標準,他的宣誓應當無效,他可能是當了四年「非法」特首。(photo by TVB新聞截圖)

【台灣醒報特約記者陳玨明香港報導】香港青年新政兩名立法會議員的宣誓風波鬧得滿城風雨,港府及親中派均堅持,立法會議員需要按法例要求,一字不漏讀出法家誓詞才算完成宣誓。諷刺的是,特首梁振英反被揭發,2012年宣誓就任特首時,漏讀誓詞中「香港」一詞,可能令其宣誓變無效,變相當了四年「非法」特首。

非建制派立法會議員為全方位抗爭,今年就任成為立法會議員前,在法定誓詞中加入其他字眼,又或以慢速讀出誓詞,均被裁定宣誓無效。建制派為全面打壓,更密謀爭取將宣誓次數改為僅限一次。香港左派報章更引述消息,預料北京當局將利用《基本法》條文作為依據,規定宣誓次數僅限一次。

然而,有人發現梁振英在2012年宣誓就任特首時,原來也漏讀了誓詞中「香港」此一字眼,未知有關宣誓是否有效。

資料顯示,梁振英當時需讀出的誓詞,全文為:「本人,謹此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

不過,梁振英漏讀了最後一句中的「香港」,講成「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別行政區負責」。早前有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讀出誓詞時也曾漏讀「香港」二字,結果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定宣誓無效,需重新宣誓。如按同一標準,梁振英當日的宣誓也亦可能作廢,令他在過去四年間失去出任香港特首的合法性。

有香港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香港法例,宣誓者確是必須一字不漏讀出誓詞。惟即使未有跟足誓詞,只要無人提出反對,並得到監誓者接納,宣誓應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