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遇蓄意鬧場 立委促設維安

林亭妤 2016/10/25 17:45 點閱 11471 次
周姓考生25日在記者會上憤怒陳述,蓄意鬧事者影響了其他考生的考試權及工作權,主辦機關不該包庇。(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周姓考生25日在記者會上憤怒陳述,蓄意鬧事者影響了其他考生的考試權及工作權,主辦機關不該包庇。(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考生在參加年度技術士證照考試時,遇到「蓄意鬧場的考生」怎麼辦?日前一場國家術科證照考試上,一名考生在考場上「酗酒、言語刺激其他考生」,考試單位25日指出,目前法規對於蓄意鬧場的考生並無特別規範,立委黃國書表示,勞動力發展署首先應讓當天受到波及的應試生補考,未來要考慮設置維安人員。

「105年度室內設計乙級術科考試」16日在台北市職能發展學院舉辦,當日應試考生周國琳等人,25日在「技能檢定遇亂場 考生權益誰來顧」記者會上陳述,一名考生蘇中弘在進入考場前,先在場外用各種言語煽動其他考生的情緒,包括呼嚷「以過來人經驗告知大家,這個考試是黑箱操作的」、「誰會考上早就內定好了」等。

當時在現場的周姓、陳姓考生轉述,蘇姓考生的違規行為讓60名考生中有人因此情緒受到重大影響,手抖到無法拿筆繪圖,辛辛苦苦準備1年以上的考試,就因為有人蓄意鬧事而失常。

立委黃國書抨擊,現場監考的試務人員對於鬧事人竟無法及時制止,且蘇姓考生的行為已明顯違反相關試場規則,主辦單位卻僅是制止他喝酒,甚至讓蘇姓考生的下午場試繼續進行,整個考場規範出現重大紕漏。

對此,技能檢定中心主任林宏德回應說,當日現場試務人員有強硬阻止蘇姓考生,但目前法規僅規定喝酒、嚼檳榔等行為進行扣分事宜,無法阻止誰來應試,對於滋事者最大的處分也僅能依「擾亂秩序」名義扣考一次。

「當日其他應試考生的權益受損,應讓他們重考,成績並擇優取用。」黃國書表示,我國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檢定合格率不到3成,不少考生甚至已連續考了4、5年。他並建議勞動部,應於各式專業鑑定上設置維安人員,並針對擾亂秩序的人士,限定其於期限內不得再度應試同科別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