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量 電力業為大宗

林亭妤 2016/10/17 19:02 點閱 30280 次
溫管法實施後一年,我國溫室氣體排放量呈現平緩趨勢。圖為台中發電廠。(photo by wikipedia)
溫管法實施後一年,我國溫室氣體排放量呈現平緩趨勢。圖為台中發電廠。(photo by wikipedia)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我國溫管法已施行逾2年,環保署17日指出,統計104年(溫管法施行後1年)的溫室氣體總排放量仍和103年相當,以台電公司排放量最高,占比37%,其次為台塑石化企業,占比12%。環保署溫簡管理室執秘簡慧貞受訪時表示,溫管法規定管制為5年一階段,今列入盤查,5年後會查驗成果。

為掌握我國溫室氣體重大排放源的排放量資訊,環保署17日表示,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以下簡稱溫管法)統計至105年9月底止,104年較103年共計增加列管15家重大排放源業者,目前總列管業者達277家,尚有6家業者還未完成盤查登錄作業,盤查登錄率97.8 %。

簡慧貞表示,尚未完成盤查登錄作業的公司包括: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翔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台硝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智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新瑞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祥玉染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環保署指出,目前已掌握104年的「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為226.54百萬公噸CO2e,其中固定燃燒者為182.89百萬公噸CO2e,約占經濟部能源局統計「工業及能源部門」燃料燃燒排放量的88.8 %,而104年整體較103年微幅增加0.05百萬公噸CO2e,「即排放量呈現平緩趨勢。」

環保署統計104年企業總排放量占比前3高為台電公司,占比37.31%;台塑石化企業,占比12.9%;中鋼公司,占比8.81%。另外,台灣中油公司的溫室氣體總排放量在溫管法實施前後,降低了0.41%。

若按「業別」比較溫室氣體直接排放量,則排放最多前五名為電力業、鋼鐵業、煉油業、石化業、水泥業,104年分別排放115.77、31.59、20.95、21.47、10.65百萬公噸CO2e;若按「縣市」比較,則排放前3高縣市為高雄市、雲林縣以及台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