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對農業威脅大 政府應預綢繆(李武忠)

李武忠 / 大學兼任教授 2016/09/21 10:23 點閱 1617 次

繼尼伯特颱風造成嚴重農損之後,強烈颱風莫蘭蒂也造成全台農業損失達7億多元,對部分地區的農民生計再度造成影響。政府雖體恤農民困苦對於災損救助將採從寬從速認定,希望能幫助農民能早日復耕,但仍應避免誘發嚴重的道德風險。只是隨著極端氣候的頻度增加,破壞力增強,對農業的威脅也越來越大。

根據統計,全球天然災害數量比前10年增加了26%,其中極端天氣增加2.3倍、洪澇災害增加71%,大大提高了農業生產和農民收入的不確定性。既然天災無法避免,政府與農民都不能單靠救助,應該有更積極的思維與做法。

攤提災害損失

首先在從事農業經營時應該把天然災害損失攤提在其他農產豐收季節,分散風險。根據過去台灣發生重大風災頻度,筆者建議在農漁業經營上,政府應以五年內發生一次重大災損為基準,用四年收入來支應一年無收入的情況,穩定農家生計。當然未來隨著天災發生的頻度增加,所能分擔的年限恐怕要再縮短。

其次,戶外露天耕作方式很難避開天然災害的侵襲,農民才有靠天吃飯的無奈。隨著科技的進步,政府應該積極輔導農民採取溫室種植的方式來降低天災對農作物的傷害;只是興建溫室成本高且並非每種作物都適用溫室種植,政府應該在低利貸款、品種改良、技術及設施研發上給予協助,讓農民不再時刻擔心天然災害的到來。

落實保險培訓

再者,在國際上透過農業災害保險來減少農民損失,提高對農業天然災害風險管理能力。如美國、日本、南韓、加拿大等國家已經實施多年且有相當成功的例子可供參考,何況在馬政府時期已經試辦過農業災害保險(如高接梨保險等),新政府應該全面實施農業災害保險(農民所得保險再議)。

至於可行的保險方式包括:巨災保險、目標價格保險、天氣指數保險、產量保險、收入保險(STAX)和選擇性補充保險(SCO)等等,可依目前國家財政狀況、農家可負擔程度、農業基礎資料庫完善、專業評估人才等,選擇一個負擔得起的農作物保險方式並制定適合我國國情的農業保險法律法規,明確農業保險的經營性質。

還有政府應透過培訓教導農民充分地瞭解氣候變化和其他外部威脅因素,可能給本行業及自身生計帶來的災難性威脅及風險,培養他們有能力根據當地情況評估相關變化,例如通過簡單的環境指標做出評估並採取有效的相應對措施,來因應極端氣候的新常態。

速建基礎資料

最後,政府無論要推動農業保險、大數據、農業預警機制、計畫性產銷、疫病聯合防治等措施,先決條件都需要有詳實的農業基礎資料,而這也是台灣所最欠缺的,只是對於此種扎根無法立即展現政績的工作,當權者多興趣缺缺意,使得施政大打折扣。新的農業執政團隊若真想改善農業處境,提高農民所得應該把建立完備的農業資料庫列為施政的首要目標,畢竟缺乏足夠正確資料再先進的經濟決策模型也無濟於事。

天災越來越頻繁,希望透過上述措施的推動讓台灣農民在面對天然災害時能多一分保障,多一分耐受力,不再只是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