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他國課肥胖稅? 國健署:了解中

林亭妤 2016/09/06 18:39 點閱 11894 次
針對我國該不該為防治肥胖課糖稅,國健署回應,尚在了解已推行國家的經驗及成效。(photo by Tony Alter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針對我國該不該為防治肥胖課糖稅,國健署回應,尚在了解已推行國家的經驗及成效。(photo by Tony Alter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綜合報導】太胖也要繳稅?為了防治肥胖,全球有多個國家開徵「肥胖稅」,今年3月英國亦宣布2年後將開徵「糖稅」,糖與肥胖的大戰似乎日漸白熱化,國健署社會健康組長林莉茹6日受訪時回應,我國還在了解這些已開徵肥胖稅的國家推動的經驗與成效。

「以全球國家數來看,已經實施糖稅、肥胖稅的國家『相對不多』」。林莉茹指出,國健署目前還在收集已經開徵糖稅、肥胖稅等國家,了解並參考其推行的經驗、成效,但若放眼全球,針對糖、含糖飲料等課稅的國家並不多。

林莉茹也提及有國家在推行相關肥胖稅法不久後,因成效不彰而喊卡,據報導,是指丹麥在2011年課徵肥胖稅,但1年後丹麥國稅局評估發現,其國人飲食習慣並未因此改變,反而促使他們遠赴鄰近國家如瑞典、德國購買起司與肉品,因而以「民眾飲食習慣未改變」為由緊急撤回該稅法。

「若針對肥胖來課稅,顯得有些名不正言不順,」我國在2014年曾想推動《肥胖防治捐》,針對高含糖食品課稅,國民黨黨團總召、立院召委廖國棟在當時擔任台灣肥胖症衛教防治學會理事長,也曾草擬「國民肥胖防治法草案」,但後來卻不了了之;而廖國棟6日受訪時表示,肥胖不是罪,也不全然是由吃引起,有可能是體質關係。

「課稅必須有其公平性。」廖國棟今認為,為了防治肥胖而課稅,成本轉嫁給民眾,對多數人來說並不太公平;要針對食物的使用來防治肥胖,不太適合透過稅制,而是要靠「管理」,以法明確規範其適當的添加使用量,不合格就開罰,而非以稅法徵收。

目前已針對肥胖徵稅之國家、城市:
課稅國家 內容 備註
英國 2018年4月起課徵糖稅 英國有1/3兒童接近超重
丹麥 2011年課徵肥胖稅,2012年喊卡 丹麥人從外地購入食品以避稅
法國 2012年向含糖碳酸飲料課徵肥胖稅 每年可額外增加1.155億歐元(約台幣47億5千萬元)收入,將用來補貼社會保障費。
比利時 糖稅 針對含糖飲料課稅
匈牙利 2011年起課徵糖稅、鹽稅等 當地飲品含糖量整體下跌40%
墨西哥 2014年起課徵含糖飲料稅 肥胖人口比例最高的國家
芬蘭 2011年起課徵糖稅 在1940年代就有相關規定
挪威 少數對糖類製品課重稅的國家:汽水稅、糖稅 果汁、汽水,每公升要課約35元台幣稅金;巧克力和糖果每公斤要課約90元台幣稅金。
美國費城 2016年6月起課徵含糖飲料稅 美國第2個針對糖課稅的城市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