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國民「所得與財富」幸福有感!行政院主計總處31日公布2016國民幸福指數,在39個國家排名中,「所得與財富」的幸福感位居第2,而綜合分數總排名16,贏過日本和韓國。主計總處副處長蔡鈺泰指出,國民在物質生活條件的方面優於生活品質,其中「生活環境品質」一項亮起紅燈,排名倒數10名內。
「2016國民幸福指數」共從11大領域分數加權計算,綜合指數分數為6.96分,與OECD會員國及夥伴國共計39個國家相比,排名第16名,前3名分別為挪威8分、澳洲7.93分、丹麥7.83分;此外,39個全球國家中僅3個亞洲國入列,我國分數都高於另兩國,分別為日本5.56分。及南韓4.93分。
「我國相對於OECD等國家,物質生活條件的表現優於生活品質方向。」蔡鈺泰表示,在11大領域中的24項在地指標中,有7項為綠燈,其中5項就落在物質生活條件面,包括:長期失業率、全時受雇者平均年收入、每人金融性財富、無基本衛生設備的比率、居住消費支出占家庭可支配所得比率。
主計總處從物質生活條件面向觀察分析,2014年國內經濟成長率3.92%,帶動國人所得與財富續增,貧窮人口比率續降;經濟成長則帶動國人就業率,自2009年開始連續6年上升,長期失業率則連續5年下降,「只是非典型雇用的人口增加,部分工時、臨時性或人力派遣者比率稍微提升到7%。」
「生活品質方面,我國空氣品質待改善。」蔡鈺泰說,空氣汙染指標我國亮起紅燈,顯示在各個國家之中我國空污防治居落後水準。
蔡統整說,我國大部分領域的表現都處在中段水準(黃燈),且近4年來都是這樣的表現狀況,不過不同的國際組織,衡量幸福的結果差異也很大,加上幸福很主觀,可能也導致指標很主觀,主計總處的國民幸福指數專頁國際指標綜合指數具有權重設定功能,民眾可以自訂指數並與其他國家相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