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薪誰之過? 業主:景氣不佳導致

林亭妤 2016/08/29 18:36 點閱 18114 次
立委曾銘宗29日指出造就國人低薪的4大原因。(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立委曾銘宗29日指出造就國人低薪的4大原因。(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低薪是一個現象沒錯,但造成低薪的原因有很多。」工商協進會副秘書長邱一徹29日指出,低薪的原因不全在於企業本身不願給出高工資,而是與經濟景氣有關。立委曾銘宗提醒,低薪衍生的問題嚴重,不僅勞工無法享有一定水準的生活,還是年輕人力外流主因。

國民黨籍立委曾銘宗29日在「上市(櫃)公司公布薪資水準及調薪情況之可行性」座談會上指出,造就國人低薪的4大主因,包括老闆少分享盈餘給員工,但員工有權共享企業的成長果實;台灣經濟大多仰賴出口,無助於國內就業;產業結構改變,服務業人才培養不足;廣設大學拉低大學生畢業起薪,也使得教育政策失靈。

據主計處統計,我國月薪在4萬元以下的受雇者高達68%,即883.9萬人。但邱一徹認為,社會不該將低薪的原因歸責在企業本身不願給出高工資,企業主也知道人才是公司最寶貴的資產,應該沒有哪個企業說自己賺了很多錢,卻不願提高員工薪資的。

「薪水停滯的現象非台灣特有,先進國家如美國、日本、歐洲,都有這情形。」邱一徹說明,應該檢討造成薪資停滯不前的原因,主要是整體大環境的某個環節出了問題,企業主知道如果無法提供正常薪資,將找不到足夠人才,但問題是現在的大環境,究竟能不能讓企業主在薪資空間做出最大的發揮?

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孫小萍則表示,日本今年公布的調薪比例,也比政府預期的低很多,整體大環境的經濟問題牽涉層面很大,包括經濟變動、不景氣。

工業總會也表態說明,低薪非台灣獨有現象,去年我國轉單率高達59%,這是國內整體大環境的影響,也可反映出企業負擔高達20%的法定勞動成本,假若每付給員工2萬8千元薪資,企業就要額外付5800元的勞保、健保、就業保險費、職災保險保費、勞工退休金、職工福利金、原住民和身心障礙者僱用差額代金等,這是員工看不到的企業隱形成本。

「我國已立法強制規範股份有限公司當年若有盈餘,扣掉稅前獲利後,必須明訂一個比例,將盈餘列為員工報酬。」孫小萍補充說明,我國這種法律在各國中已屬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