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兆豐金案省思科層制的弔詭(吳俊益)

吳俊益 2016/08/28 13:50 點閱 1860 次
兆豐銀行57億裁罰案,這麼大的懲罰金額,居然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等官員到年薪幾百萬的董事們,個個皆稱他們不知情,足見事情恐會不了了知。(photo by 台灣醒報資料照)
兆豐銀行57億裁罰案,這麼大的懲罰金額,居然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等官員到年薪幾百萬的董事們,個個皆稱他們不知情,足見事情恐會不了了知。(photo by 台灣醒報資料照)

科層組織已是企業組織或政府部門的制式結構,原來這種制度是希望將組織目標透過分層負責的方式,以激勵機制讓真正努力的人得到更多的獎勵,而推卸責任的人將受到懲罰。如此賞罰分明容易提高整個企業或行政部門的運行效率。

然而實際運行的結果,這套制度的理想似乎是個烏托邦。例如高階的管理者由於負有企業成敗的重任,所以他們的薪資或獎金所得豐厚,有時高得離譜,常常是低階員工的數十倍,但實際上如果管理或決策出事,他們的代價往往很輕,反而是低階直接執行的員工成了代罪羔羊。

例如洪仲丘事件,明明死了一個人,如果是單一兇手殺人,是十年以上的刑事責任,但是放在科層制的集體責任裏,由於每個層級都分擔了部分責任,遂造成了責任稀釋的效果,至今刑事責任最重者是三年,猶在上訴中,高階官員頂多是記過了事,不痛不癢。

又如雄三誤射事件,刑事責任最終就是那位按紐的士兵承擔,賠償則全民買單,各上級將領不過就記過交待一下。但換成最近的漢光演習,逼真如演戲,只要最高統帥龍心大悅,訓示演習成功,則加官封爵全是高階將領,基層部隊只能致贈些加菜金,聊表心意而已。

金融業更是不遑多讓。2000年本土型金融風暴成型,金融壞帳讓銀行搖搖欲墜,因為它們的規模都「大到不能倒」,當時新政府只好編列約九千億的重建基金去打消壞帳,但並無任何銀行高層為此負責。2008年雷曼兄弟的風暴襲捲全球,許多投資人血本無歸,甚至自殺,美國那些金融CEO不但不會為此感道歉疚,甚至仍要求公司要依合約支付他們高額的獎金,終於惹惱了歐巴馬,要求他們吐出來。

近日兆豐銀行的57億裁罰案亦同,這麼大的懲罰金額,居然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到年薪幾百萬的董事們,個個皆稱他們不知情,兆豐金也辯稱是法律認知不足造成,目前看來除非有明確罪證證明洗錢,否則如果僅限於法律認知,則可以預見這事是不了了之,最多是幾個基層人員撤職,蔡友才等高階又高薪的肥貓們,或那些優厚退休金的前官員,代價低到沒感覺,過幾年後又搖身為其它公司的獨立董事。

「通往地獄的道路,往往是由善意所鋪成」,科層制這種僵化又賞重責輕的失衡現象,已到令人難以忍受的地步,諷刺的是,我們想解決這種僵化,竟又是期待另一個僵化的科層組織(如檢調或各種委員會)來調查,這應驗了雷根總統曾嘲諷的:「英文裏最可怕的一句話莫過於:『我是政府派來的,我什麼都幫得上忙。』」

這幾年獨立媒體與公民運動興起,批判政府制度殺人的指責,多少也喚起人們對這類事情的關照,希望兆豐金事件給新政府改革金融業的理由,能找外部的人去改革,破解人民對改革無望的怨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