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驗市售冰飲品 合格率99.4%

林亭妤 2016/08/17 18:01 點閱 8508 次
食藥署公布第一波市售冰飲品抽驗結果,合格99.4%。(photo by Janine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食藥署公布第一波市售冰飲品抽驗結果,合格99.4%。(photo by Janine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針對市售的冷飲、冰品及配料,食藥署17日公布今年第一波抽驗結果,在841件產品中,僅5件產品其生菌數和大腸桿菌群超標不合格,合格率99.4%。其中2家抽驗冰塊結果生菌數超標的店家,Come buy和三商巧福板橋店上榜,85度C桃園中山(縣府)店的高山青茶則是生菌數、大腸桿菌群都超標,被食藥署裁處3萬元。

依據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冰品(冰塊)飲品的抽驗專案,截至今年7月底已累計完成841件產品初、複抽驗。食藥署17日指出,此專案針對以食品原料萃取而得之飲料(咖啡、茶)、果蔬汁及果蔬汁飲料、碳酸飲料、添加乳酸或稀釋發酵乳調味之酸性飲料、食用冰塊、刨冰、冰棒、冰磚、其他類似製品與冰品的配料進行抽樣,檢驗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等。

「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是飲冰品的衛生指標,超過標準就表示飲、冰品在製作的過程中衛生條件不佳。」食藥署說明,檢驗不合格的可能原因包括:場所、設施及設備不潔、原材料儲存不當、水質管理不良、製備過程不佳、人員衛生不良或盛裝容器不乾淨等。

此次抽驗841件產品,有5件不合規定,冰塊生菌數超標者為新北市泰山區Come buy和三商巧福板橋店,85度C桃園中山(縣府)店和另外兩家飲品店則是生菌數、大腸桿菌群超標。

食藥署表示,食品業者販賣的飲冰品若不符合衛生標準,是違反食安法第17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8條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