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實習記者陳立馨台北報導】藥品研發一直是項大花費的工程,但對終於開發出的新藥,專利要如何保障?時代力量17日舉辦「藥品專利連結制度」公聽會,台大法學院教授李素華在會中點出,應改變生技醫藥就業不力的現況。製藥開發法律顧問律師張哲倫則表示,生技為台灣重點開發產業,卻看不見法律的保障。
「台灣培養許多生技醫藥背景的優秀學生,他們的就業市場在哪?」台大法學院教授李素華迫切點出,現有的產業環境是否為這些人才提供好的工作機會?生技醫藥不一定要透過新藥研發才能蓬勃發展,「其實學名藥也有龐大附加價值的就業機會,我們應該聚焦於現有的狀況去做改變。」
「台灣確實有優秀的生技產品外銷至歐美,但國內市場呢?」李素華教授分享,有一位投入醫藥產業的學生,明白的告訴她,藥廠在國內銷售不利,甚至自產的高附加價值產品也沒有在台灣上市,國內市場的問題要深深檢討。
「只看國發基金就可知道,截至2015年為止,政府花了89億納稅人的錢在補助新藥產業。」製藥開發法律顧問律師張哲倫表示,從1982年生技產業即為台灣發展的八大重點科技之一,至2002年的兩兆雙星計畫,生技仍是重點產業。
「若生技開發為政府的重點產業,那法律保障及資源在哪裡?」張哲倫發出沉重提問,若政府花了許多錢、又有許多新藥開發出來,難道還只是用普通的專利法保障而已嗎?
張哲倫表示,90年代美國專利學界就說過,製藥產業專利法應該不同於IT產業的專利法,「一台筆電至少有一千件專利在裡面,新藥開發從一百年至今,最多只有10顆獲得專利,」這在美國已不是被討論的課題,而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