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針對交通部將整頓遊覽車業,交通部長賀陳旦4日在政院記者會上指出「在提升遊覽車安全的中長期計畫中,包括明年1月1日前,所有的遊覽車需安裝至少3扇可活動門窗、旅行團出發前需演練逃生路線並紀錄等。」其餘共22項政策,將分成立刻可執行的6項作為、3個月內可落實的10項措施、與中長期的6項規劃,來杜絕「血的教訓、淚的感傷」。
遼寧陸客團遊覽車在7月發生火燒車慘案,賀陳旦以「讓台灣觀光產業蒙羞」、「血的教訓、淚的感傷。」來形容此次事件,行政院長林全更在28日下令各部會檢討遊覽車業、也須對「國內觀光旅遊業總體檢」。
每輛車至少3扇活動窗
賀陳旦4日在行政院記者會端出22項加強作為,除了日前所強調的利用網路披露資訊,使業者在市場機制下逐漸加強改善外,也公布中長期的管理制度。他表示,明年1月1日起,各甲、乙類的大客車、遊覽車等,都需安裝至少3扇活動門窗。
「交通部也會在10月底前完成規劃遊覽車動態資訊系統,希望在明年上半年前建構出基本架構。」賀陳旦說,現在公路總局已有類似針對公路客運的系統,現在只是要將這套系統升級適用在遊覽車業上。他認為,動態系統也會搭配刷卡機制,讓司機完全落實每一項該做的檢查或機制後刷卡,全數刷卡後才能啟動遊覽車。
建置系統、搭配披露
賀陳旦指出,「未來交通部也會配合網路公告的方式,將願意配合加裝動態資訊、智慧車載系統政策的業者,在市場機制下成為業者改善的動力,」再配合明年爭取的補助預算,雙管齊下運作,改善國內遊覽車的安全性。
其餘的中長期作為還包括,輔導大客車車體廠整併,以提升技術品質、檢討國內外駕車時數的規定、加強查核規模較小,且管理態度待改善的遊覽車業者,也將研議連續2期評鑑丁等的業者退場。
短期落實16項
3個月內可完成的短期作為則包括,8月底前公布表現優缺的業者、動態資訊系統規劃、遊覽車不管車齡多少,都須附保養紀錄、協助公會建立駕駛人輔導機制、研議汽車設備規格可變更與不可變更規範、加強查緝陸客團旅遊行程與駕駛工時、1年內持續增加遊覽車抽查審驗率達到25%、研議提前實施遊覽車底盤的安全設備、提前實施對於車輛偏移輔助,與緊急煞車輔助系統。
立刻可執行的政策包含加強聯合路檢攔查、防制酒駕、鼓勵民眾優先租用優質遊覽車業者、輔導旅行社設計深入觀光產品、強化凡遇緊急狀況,立即通報交通部、與訂定「旅行團隨團人員向旅客宣導搭乘遊覽車安全注意事項」,並須由導遊全程紀錄演練與提報業者。
交通部推出22項政策改善國內遊覽車產業的安全性。(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