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肇因? 中:菲先惡意違約

黃敬哲 2016/07/13 14:44 點閱 7174 次
中國國務院13日發布《中國堅持通過談判解決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的有關爭議》白皮書表示,中菲早已就通過談判解決南海有關爭議達成協議並多次予以確認。(photo by Wikipedia)
中國國務院13日發布《中國堅持通過談判解決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的有關爭議》白皮書表示,中菲早已就通過談判解決南海有關爭議達成協議並多次予以確認。(photo by Wikipedia)

【台灣醒報記者黃敬哲台北報導】中國指出菲律賓提出南海仲裁,是單方面嚴重違約。中國國務院13日發布《中國堅持通過談判解決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的有關爭議》白皮書表示,中菲早已就通過談判解決南海有關爭議達成協議,並多次予以確認。菲律賓政府卻提起南海仲裁,顯然違背兩國之間有關南海爭議的約定。

中菲有約在先

白皮書指出,早在1995年8月,中菲共同發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菲律賓共和國關於南海問題和其他領域合作的磋商聯合聲明》表示,南海爭議應由直接有關國家解決,雙方承諾循序漸進地進行合作,最終談判解決雙方爭議。但菲律賓在明知領土爭議不屬於《國際海洋法公約》(簡稱《公約》)調整範圍,蓄意濫用《公約》爭端解決機制,單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

中國國務院表示,菲律賓此舉不是為了解決與中國的爭議,而是企圖藉此否定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惡意行為。兩國早先選擇了以談判方式解決有關爭端,並已經排除了包括仲裁在內的第三方方式。

菲違約提仲裁

「約定必須遵守。」中國強調,菲律賓違背自己的承諾,是嚴重的背信棄義行為,不為菲律賓創設任何權利,也不為中國創設任何義務。簡言之,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違反包括《公約》爭端解決機制在內的國際法。應菲律賓單方面請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自始無管轄權,所作出的裁決是無效的。

「中國是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重要力量。」白皮書強調,中國一貫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堅定維護和促進國際法治,尊重和踐行國際法,在堅定維護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同時,堅持通過談判協商解決爭議,堅持通過規則機制管控分歧,堅持通過互利合作實現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