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此地無銀 為連任掃除障礙

陳玨明 2016/07/13 19:56 點閱 7526 次
佔領運動期間,梁振英被揭發秘密收受巨款,事件同時成為他連任的障礙。(photo by陳玨明、香港電台)
佔領運動期間,梁振英被揭發秘密收受巨款,事件同時成為他連任的障礙。(photo by陳玨明、香港電台)

【台灣醒報特約記者陳玨明香港報導】究竟香港特首梁振英是否因為不滿有人對他作調查,而成為廉署人事震動風波的幕後黑手?他在12日發表的一番話,變相證實了他是被調查者的身分,與相關事件對他的調查有關。

他12日回應記者提問時,稱自己沒有參與有關決定,只有被知會,繼而說:「就任何有關的投訴,廉署、當事人及第三者都不能夠,亦不應該評論。」查有關說法是基於香港法例中《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列明「禁止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的規定,但同時也變相證實他本人,是被調查人士的身份,以及佐證事件跟針對他的調查有關,因此才令他不能作評論,否則如果只是單純的人事問題,他作為特首,加上要捍衛廉署的聲譽,回應及評論事件又有何不可?

由於明年將舉行香港特首選舉,香港人普選特首的機會被北京否決,下任特首仍是繼續由親北京的特權人士透過小圈子選舉產生,香港政界一直流傳,北京可能於6月時,就開始在可參與選舉的人選作出評估,換言之,梁振英是否能連任,現在可正是關鍵時刻。

梁振英出任特首四年,民望長期不佳,中港關係陷入回歸後冰點,香港人對中國人身份認同也創新低,同時他及其團隊又爆出多宗醜聞,其中收取UGL集團巨額酬金事件,更成為北京考慮的因素之一。

今年5月,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廉政公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譚惠珠在秘密訪京後,曾談及特首連任條件,直指香港下屆特首「不會有任何廉署要查的事」。而事有湊巧,李寶蘭的署任安排,是每3個月續約一次,令人更質疑梁振英是在為自己爭取連任掃除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