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不利 中國將務實「臨時安排」

黃敬哲 2016/07/12 19:58 點閱 8450 次
中國外交部發表聲明,強調南海主權仍在中國,但可以在航行自由及其他實務上的「臨時安排」進行討論。(photo by中國外交部)
中國外交部發表聲明,強調南海主權仍在中國,但可以在航行自由及其他實務上的「臨時安排」進行討論。(photo by中國外交部)

【台灣醒報記者黃敬哲台北報導】針對荷蘭海牙南海仲裁結果,中國外交部發表五點立即聲明,強調南海主權仍在中國,中國不承認裁決具有約束力,但可以在航行自由及其他實務問題與其他各國就外交上的「臨時安排」進行討論,以加強與各國在南海的合作,維護南海和平穩定。

尚有談判空間

中國外交部強調,中國一向堅決反對一些國家對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的非法侵占,及在中國相關管轄海域的侵權行為。中國願繼續與直接有關當事國在尊重歷史事實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法,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南海有關爭議。

「中國願同有關直接當事國盡一切努力作出實際性的『臨時安排』,包括在相關海域進行共同開發,實現互利共贏,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中國外交部說,中國尊重和支持各國依據國際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飛越自由,願與其他沿岸國和國際社會合作,維護南海國際航運通道的安全和暢通。

中國外交部在聲明中說,中國南海諸島包括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中國人民在南海的活動已有2000多年曆史。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和開發利用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最早並持續、和平、有效地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行使主權和管轄,確立了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相關權益。

重申南海主權

聲明中也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10月1日成立以來,堅定維護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 195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199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以及199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決定》等系列法律文件,進一步確認了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

聲明中表示,基於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的長期歷史實踐及歷屆中國政府的一貫立場,根據中國國內法以及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包括中國擁有內水、領海和毗連區、中國南海諸島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中國在南海擁有歷史性權利,所有立場都符合有關國際法和國際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