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相關罷工 消基會籲立法規範

陳信羽 2016/06/28 17:55 點閱 8853 次
圖說:消基會呼籲政府立法機關,應針對服務業罷工研擬相關政策,為消費者權益做考量(photo by 陳信羽台灣醒報)
圖說:消基會呼籲政府立法機關,應針對服務業罷工研擬相關政策,為消費者權益做考量(photo by 陳信羽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實習記者陳信羽台北報導】針對日昨華航空服員罷工影響122航班、3萬多旅客行程,消基會28日呼籲,政府未來需規範罷工預告期,特別針對公共與民生相關事業,不宜突襲式罷工,影響人民權益。

消基會在記者會中指出,此次華航罷工行動自6月初即有消息流出,21日通過罷工決議,在這將近20天裡,航空、觀光、消保機關無任何作為,眼睜睜看著消費者行程受阻,據第一線地勤人員不公開臉書發文,有旅客因航班取消無法舉行婚禮,甚至有旅客無法回去奔喪,造成終生遺憾。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表示,罷工是勞工的基本人權,但對航空運輸業有相當的衝擊,消耗台灣非常高昂的社會成本,預期將來罷工事件會越來越多,希望政府借鏡國外,對公共利益相關的罷工權適度地規範,如罷工的預告期等。

義大利法律規定,在發起罷工的10天前,工會應對管理部門及相關單位發出通知,說明罷工的各項細節,並提供最低服務的必要規定;而在日本勞動法中,對礦業、電力等重大民生相關事業的罷工權有所限制,如停止業務進行會妨礙國民經濟運作,或對於國民日常生活有顯著危害之虞,得為緊急調整之決定。

消基會義務律師團律師張琬萍說,這次的華航罷工,是由桃園市公服員職業工會是依法提起罷工的行為。取得罷工權之後,依照台灣目前的規定是隨時就可以罷工,所以才會造成這次這麼大的不便與消費糾紛,未來政府應對罷工的預告期適度規範。

消基會表示,與公共利益相關的行業如大眾運輸,在進行罷工時也應思考是否建立事前公告的規定,以利消費者應變,才能讓罷工權與消費者權益均受到維護。

圖說:消基會呼籲,借鏡國外,罷工應規範預告期(photo by 陳信羽台灣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