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楊尚為台北報導】針對2月6日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在地震中倒塌造成嚴重災害,消基會呼籲,應建立地震災害因應法規,將災害降至最少。例如,新建房屋的「性能評估」,檢測其耐震等級,有需要的建築物就即時補強;強化「擔保責任」,將房屋售後保證期拉長、保障內容規定清楚;並創立「建築履歷」,能快速了解建築材質、狀況。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提出幾項重要訴求,希望政府機關能籌措足夠經費,盡速進行建築物的「健康檢查」;爭取新法規上路能快速取代過時舊法規,快速執行;強制建立建築物的耐震評估機制,如需要補強建築,政府可以先幫忙墊錢,改善建築物的安全為優先;另以租稅減免方式及建立不願配合法規執行的罰則,鼓勵國人盡快實施耐震補強。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林旺根也指出,在台南地震後,內政部其實已經提出進行三級評管檢測房屋的制度,但國會目前沒有太多進度。他說,日本於1995年阪神大地震後,便加強防災演練、災後處理法規及系統的建立,台灣應該效法這樣的精神。
對於現行法規的描述,消基會副檢驗長蔚中傑表示,目前建築物在耐震的法規上並沒有相關保障,僅有保證瑕疵機制。不僅執行上不太完善,還可能外包保證給不知名的公司,若遇重大缺失,根本沒有保障,如同鑽法規漏洞的維冠大樓建商,蓋完就消失一樣。
林旺根強調,目前熱烈討論的「居住正義」,建構法律的安全網也是政府要提供協助的。現行法律非常缺乏,難以規範一案建商或偷工減料的廠商。應該要快速設立完整法律,保障新建築的住宅品質、建立建築履歷,民眾馬上就能知道安全結構、財產範圍等資訊,讓消費者買屋前及居住上有完整資料可以評估,國人得以擁有安全的居住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