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董事家族化? 全教總急籲修法

陳怡安 2016/05/16 11:49 點閱 9919 次
全教總16日赴立法院呼籲新政府上台後,應掃蕩私校弊端,並修改私校法。(photo by 陳怡安/台灣醒報)
全教總16日赴立法院呼籲新政府上台後,應掃蕩私校弊端,並修改私校法。(photo by 陳怡安/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陳怡安台北報導】防堵私校董事會把手伸入學校財務,全教總呼籲新政府應盡快修改「私立學校法」。全教總16日指出,私校弊案幾乎每月一爆,問題日益嚴重,特別提出4項訴求,包含增設公益董事與監察人、調降三等親內之董事比例、董事會資訊透明化、董事應親自出席董事會,但台南新民高中董事會認為,落實現行評鑑制度即可發揮監督功能。

立法院16日召開「私立學校法修法」公聽會,場外的全教總則拉起白布條,控訴「私立學校家族化」,呼籲新政府上台後應重新掃蕩私校弊案。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正指控,私校亂象頻傳,像是董事違法侵佔公產、教師淪為業務員,招不到學生就等著被扣錢、開除,令他不禁質疑,私立學校是私人企業,還是照顧學生與老師的機構?

對此,全教總提出4項訴求,一是私校董事會應增設「公益董事」、「勞工董事」與「公益監察人」,以提升私校的公共性,二是三等親內之董事比例,應由原先的3分之1降為5分之1,三是董事會會議紀錄、內部控制制度、財務等資訊應定期上網公開,四是董事應親自出席董事會議,不得代理。

近日因高醫董事會提案通過「校長監督及考核辦法」,引起校內師生強烈反彈的高雄醫學院也表示,由於董事沒有任期限制,讓陳家三代長期把持高醫達61年,把校長當成魁儡,而且醫院賺的錢都留在董事會,沒有留在校務基金,導致校務基金貧乏。高醫表示,支持全教總提出調降三等親內之董事比例,而且董事長的連任應以一次為限。

但台南新民高中董事會認為,公益董事與監察人的角色定位不明,是應扮演監督角色或實際上參與學校運作?倘若公益董事、監察人與學校聯繫不強,不負經營成敗之責,反而可能成為學校進步之阻礙,因此建議,落實現有會計師查帳、評鑑制度及內控制度即可發揮監督功能,不必另外設置公益董事、監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