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利益糾葛 應檢討技轉規範 (李武忠)

李武忠 / 大學兼任教授 2016/05/12 19:17 點閱 1612 次
魚蝦苗繁殖、水質監控器等可以很快有成品可以技轉出去,既可賺得績效也可分得獎勵金,遂成為機構研發的重點,導致研究方向受到利益考量而產生偏誤。(photo by google image)
魚蝦苗繁殖、水質監控器等可以很快有成品可以技轉出去,既可賺得績效也可分得獎勵金,遂成為機構研發的重點,導致研究方向受到利益考量而產生偏誤。(photo by google image)

浩鼎案讓媒體關注到中研院技術移轉規定存在的許多疏漏,紛紛要求檢討補正。

其實技轉問題同樣存在各大專院以及政府所屬試驗研究機構,科技部、教育部、經濟部、農委會等有必要開誠布公檢討這些年實施技轉的成果和缺失(如研發成果及技轉收入之分配、「利益衝突」之迴避、審議委員遴選之公平性等),儘速修正以免因制度缺失造成各方利益糾葛,進而影響到新政府未來要積極推動的生技醫藥產業。

政府為鼓勵科技人員努力研發創新,透過技轉規定給予研發人員適當比例的獎勵金,這對研究人員確實具激勵作用但不應本末倒置,尤其所屬機關長官(包括未對該技轉成果有實質貢獻的人員)也同樣可以分得回饋金,比例是否合理?有無濫發?主管部門應該釐清與有效管理,以免滋生弊端。

技轉常以利出發

許多研究機構及人員其薪資非自籌款,係政府拿人民繳納稅收來支應,本來就有責任要為民服務解決民眾面臨的困難,所產生的成果理應優先與國人分享,不能只考量授權金多寡。

以農漁業科研為例,隨著環境惡化,養殖業者經常遭遇病害侵襲,導致收成不佳甚至血本無歸。如柑橘黃龍病、蝦類白點病、香蕉鐵鏽病、豬口蹄疫、禽流感等急需解決,但因為難度頗高非短期可以看到成效,進而技轉出去,因此主管及研究人員投入研發的積極度不高,每年因病害造成的農損金額相當龐大。

反觀投入開發一些進入障礙低的產品、設施或技術如面膜、健康食品、魚蝦苗繁殖、水質監控器等可以很快有成品可以技轉出去,既可以賺得績效也可以分得獎勵金,遂成為機構研發的重點,導致研究方向受到利益考量而產生偏誤,甚至將運用公家資源生產的魚蝦苗採用直接販售方式,引發與民爭利的批評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的質疑,有違政府原先設置獎勵條例的用心,也衍生出是否違法的爭議。

還有具科技專長大學教師在外偷偷開公司,這些卻未見相關監管部門適時做出糾正,讓技轉變了調。

修訂投資條件規範

準總統蔡英文將發展生技醫療列為五大重點產業之一,卻因浩鼎案讓起手式有點踉蹌,為避免重蹈過去「兩兆」(半導體與彩色影像顯示器產值)、「雙星」(數位內容與生技產業)覆轍,未來除了選擇適合台灣發展的生技領域和項目外,更重要的是創造一個公平有利的投資環境與條件,並優先建立完整與公平的法規制度,避免遭少數財團壟斷。

為此,新政府應該先盤點現行法規(如科學技術基本法)是否存在缺失和灰色地帶並做出清楚規範,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只針對「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檢討,應該進一步要求各部會就目前推動「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所產生的缺失或不足之處做出增修,避免再度發生如浩鼎案般利益衝突事件。

對於開放大學教師可以開公司事先也要有完整規範,畢竟大學教師應以教學、研究為主而不是賺錢,才能讓生技產業真正成為台灣新經濟引擎而不是海市蜃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