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白、去斑成份 化妝品慎添加

林亭妤 2016/05/04 17:49 點閱 10954 次
食藥署表示,化妝品分為一般型及含藥型,民眾需特別注意含藥化妝品是否經過合格登記。(photo by users RayPhotosPerth on pixabay)
食藥署表示,化妝品分為一般型及含藥型,民眾需特別注意含藥化妝品是否經過合格登記。(photo by users RayPhotosPerth on pixabay)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醫療上具淡化黑斑、雀斑用途的對苯二酚、代謝皮膚角質的維他命A酸及消炎用的類固醇等均列屬藥品成分,不得添加化妝品中。」食藥署研究檢驗組科長黃守潔4日說,今年1-3月的165件市售化粧品檢驗結果中,有5件面霜乳液類產品檢驗出藥品成分,更有洗髮精檢驗出內含染髮劑。

黃守潔表示,在「丹妮卡粉刺調理精華液」及「丹妮卡粉次調理再生霜」中檢驗出含有類固醇成分,她說,類固醇為藥品,廣泛應用於臨床治療,如在化妝品中違法添加,「長期使用可能產生真皮結締組織萎縮、皮膚變薄、痔瘡等作用。」

「維他命A酸專門治療皮膚角質之新陳代謝,也是化妝品禁用成分,副作用包括過敏、光毒性、胚胎基因突變。」黃守潔解釋,3件來自美國製造的「ALL POWERFUL CREAM 6」、「深層全效霜6」等產品檢驗出含維他命A酸。

此外,在德國潤黑咖啡因洗髮露中檢驗出染髮用劑「HC Blue No.2」,民眾若誤購,染髮劑恐造成頭皮過敏、發炎、堵塞。

食藥署研究檢驗組副組長周秀冠表示,在13件不合格的產品中,僅有一件「P.W.B玩美主義彩色護髮染髮霜-006秋楓紅」為國內產品,雖然有登記許可,但抽驗出的成份和登記的有所出入;其餘10件皆為外國輸入品,有2件未標示國別。食藥署提醒民眾,母親節將至,送禮給媽媽也要看清產品成份及產地國別,最重要的是有否經過認證。

民眾可上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MLMS/H0001.aspx》〕查詢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等許可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