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廣告不實 消基會籲政府把關

張智鈞 2016/04/21 17:14 點閱 10219 次
針對演講引起的消費紛爭,消基會呼籲政府加強非藝文活動的票券規範,以保障消費者權益。(photo by 張智鈞/台灣醒報)
針對演講引起的消費紛爭,消基會呼籲政府加強非藝文活動的票券規範,以保障消費者權益。(photo by 張智鈞/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張智鈞報導】「花了59800元買了最貴的席次,想親聆銷售大師的丰采,沒想到他只講了90分鐘,跟活動公告的一整天完全不一樣。」受害者柯先生抗議日前的一場演講廣告不實。該主辦單位表示,對演講諸多不完善的部分表示歉意,並會盡最大誠意予以補償。消基會則認為消費者應追究到底。

世界大師企管顧問有限公司3月21日在南港展覽館舉辦大型售票演講活動,邀請世界知名銷售員「喬‧吉德拉」演講,並以封麥巡迴、一整天的演講做為廣告噱頭,吸引近五千名觀眾進場朝聖,吸金逾2500萬。但喬‧吉德拉最後僅現身90分鐘,下午的活動請來另外兩位講師助講,並公然銷售其他課程,引起消費者不滿、抗議退票。

主辦單位負責人路先生表示,活動流程確有瑕疵,對消費者的觀感不佳表示歉意,而補償方案已經向公平會與消基會提出,願以課程現金抵用券、演講實體化的商品等方式賠償。至於有無可能以現金方式賠償,主辦單位則表示活動沒有賺錢,難以現金賠償。

「當天我們跟工作人員借流程表來看,才知道活動規劃本來就只有90分鐘的演講。但我們在事前完全不知情,這不只是觀感的問題!」另一位受害者陳先生描述當天情形,並針對主辦單位所提供的賠償方式表示:「現在自救會已經有將近200人,我們不能接受以非現金的方式補償。」

針對此案,消基會蔚中傑律師表示,廠商的行為在行政法方面,已違反《公平交易法》中第21條的廣告不實,可處5萬至2500萬的罰鍰。而民事求償部分,則牽涉民法第92條中的詐欺行為,消費者可要求全數退還票券金額。至於有無涉及刑法上的詐欺行為,則要由檢察官進一步認定。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呼籲政府要追究廠商到底。他說,相關的演講活動愈來愈多,但現行法規卻缺乏對非藝文活動(如財金、社會、心理)的票券規範,有關單位應儘速訂定相關活動的定型化契約,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也要看清楚活動流程及內容再行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