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愛奇藝等網路電視時代已到來,反媒體壟斷法的訂制,應該著重在未來10年如何幫助媒體發展的文化環境。」衛星廣播電視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陳依玫17日在公聽會上表示,應將媒體議題定焦在未來文化發展。NCC副處長黃文哲也認同說,與3年前提出反媒體壟斷法的媒體環境相比,現今已產生變化,法案應聚焦網路媒體發展。
時代力量17日舉辦第2場「反媒體壟斷法制化」公聽會,除了邀集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羅世宏、台大新研所教授洪貞玲、師範大學大傳所教授陳炳宏等多位學者外,還邀集了陳依玫、台灣有線寬頻協會理事長彭淑芬、全國數位有線電視公司董事長李光漢等業者,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官員,討論未來媒體生態。
「過去10年媒體業重視的是自律與專業,但未來的媒體核心價值則是網路電視崛起無差別收視。」陳依玫說,2015年手機4G用戶飆破一千萬戶,而2025年即將迎接更高速頻寬的5G商轉議題,往後10年媒體議題不再只限於有線電視頻道業者,而是節目內容為主、網路影音智慧財產權規範等,「修法應將未來發展文化環境納入考量,不能只看現在有線業者與頻道商的爭議。」
彭淑芬也說,媒體現況面臨著中國網路電視頻道挟著大量資金與強國文化的登台,若政府再不重視刻劃媒體營造少數本土文創產業的環境,未來年輕人對於台灣文化的認同將出現斷層。
「2013年所提出的民間『反媒體壟斷法』版本需要重新規劃,3年來媒體環境正如業者所說發生了巨大改變,不再是過去廣電三法所設定的垂直產業架構。」NCC王副處長認同業者的說法指出,類比頻道與數位頻道雙載後,頻道可達到600個,需要加深討論的方向是網路媒體。
參加公聽會的台大新聞研究所洪貞玲等學者,則將發言聚焦在有線電視上下游垂直整合的巨大利益分配不公上。洪貞玲指出,「以監察院調查報告為藍本,有線電視的收入每年就有300億元,卻只由少數代理商分配。」陳炳宏也認為,截至2月已有299個衛星頻道有播放執照,但現在只有百餘個頻道能播放節目,這些話題都需要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