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沒拒買林鳳營的本錢(李東雲)

李東雲 / 退休教師 2015/12/07 19:06 點閱 1784 次
譴責黑心商人、抵制黑心食品」絕對是全民有責,假如貧窮家庭能加入滅頂行列應該給予掌聲。(photo by Wikipedia)
譴責黑心商人、抵制黑心食品」絕對是全民有責,假如貧窮家庭能加入滅頂行列應該給予掌聲。(photo by Wikipedia)

頂新案的無罪宣判,讓輿論譁然,重燃社會滅頂的怒火,致使網路出現不少對沒配合拒買林鳳營鮮乳的消費者的謾罵聲,如「看到在賣場抱走兩大罐林鳳營的大嬸,真想走過去給她兩巴掌!」、「愛喝林鳳營就不要哭!就是有這種貪小便宜的豬!」……彷似走進賣場拿一罐林鳳營鮮乳就成為全民公敵。

事實上,我們不妨思考「窮人沒有拒絕林鳳營的本錢」,就算窮得有志氣,有時也不得不向現實低頭。

「能省則省」是窮人的生存法則,林鳳營鮮乳的降價販售,三、五元的零頭小錢或買大送小的優惠,對生活無虞的中上家庭來說是一點都不稀罕,但對窮困家庭則有著不無小補的歡欣。

碰到窮而選擇便宜的消費者,旁人想給予「兩巴掌」或罵人是「貪小便宜的豬」,這種心態對窮人更是不公平。窮過才能體會窮的苦與痛,如能設身處地的為他人想想,相信可以減少「強窮人所難」的情境發生。

「譴責黑心商人、抵制黑心食品」絕對是全民有責,假如貧窮家庭能加入滅頂行列應該給予掌聲,但現實生活難免會有「一塊錢逼死英雄好漢」的困境,也因此窮人家想省點錢買便宜的林鳳營乳品,並不是拒絕加入滅頂行動,實在是不得已的選擇,社會大眾不需要給予苛責。